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268,093,5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13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61,317,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23%;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 份 6,77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5%。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2,407,03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2914%。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 有人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5,630,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梁勤女士、梁瑶先生、陈润生先生、刘从 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梁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7,694,1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51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7,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09%。 1.2 选举梁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7,431,6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531%,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745,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652%。 1.3 选举陈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8,073,67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2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387,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5%。 1.4 选举刘从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3,866,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4234%,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80,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93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GUO QIANG 先生、刘志弘先生、于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 GUO QIA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8,088,1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2.2 选举刘志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8,088,18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2.3 选举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8,088,18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萍女士、赵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徐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7,277,46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695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90,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221%。 3.2 选举赵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8,088,194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