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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杰科技: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杰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杰投资共持有公
司股份 191,5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8%,扬杰投资提出增加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1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均保持
不变,现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区办
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3.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
     3.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3.02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
     3.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3.0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3.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3.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
     4.00                                                                 √
                  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和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 和 2.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 3.00 需逐项
     表决。
            3、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17:00;
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8:00 之前送达公
司。
       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楠 魏玥迪
       电话:0514-80889866
       传真:0514-87943666
       邮箱:zjb@21yangjie.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
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73”,投票简称为“扬杰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扬杰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
       100        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1.00                                   √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
       2.00                                   √
                  议事规则》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回购公司股
       3.00                              象的子议案数:
                  份方案的议案
                                             (6)
                  回购股份的目的
       3.01                                   √
                  和用途
                  本次回购符合相
       3.02                                   √
                  关条件
                  回购股份的方式、
       3.03                                   √
                  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种类、
       3.04       数量及用于回购              √
                  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资金
       3.05                                   √
                  来源
                  回购股份的实施
       3.06                                   √
                  期限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
       4.00                                   √
                  理公司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
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
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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