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主要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根据审议情况,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上 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关 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2023 年 4 月 3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2023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09、2023-022、2023-025、 2023-028、2023-047、2023-048、2023-055、2023-060、2023-07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 电”)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11200S223175A001),公司为泰州中来光电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 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3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 55,000 296,918.56 327,918.56 117,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覆盖公司于2022年7 月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200S222128A001),该合 同约定的24,000万元最高额担保额度失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州中来光电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FCD49L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33454.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 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泰州中来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77,818.19 76.17 2 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090.92 15.89 3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4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合计 233,454.57 1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124,737,070.96 6,328,545,527.53 负债总额 5,081,723,278.68 4,263,105,439.70 净资产 2,043,013,792.28 2,065,440,087.83 资产负债率 71.33% 67.36%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5,460,078,905.31 2,116,234,762.05 利润总额 -78,992,975.23 11,823,396.48 净利润 -55,511,161.07 19,239,696.38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半年度数据未 经审计。 (二)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泰州中来光电不存在失信被执 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 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 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内,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 的合同。 3、保证最高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 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 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止。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 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保证人和债权人各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向债权人住所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泰州中来光电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1,683,998.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158,341.63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8.1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193.7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3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