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
1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与
关联方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
币33,1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浙江
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现根据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因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后中
标而与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0,000万元。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
路、林建伟、何文军、骆红胜、费惠士、魏峥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
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等
受限方式)”交易,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增加的因参加公开招
标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3年预计金
关联人 已发生金额 金额(含
易类别 容 价原则 额(含税)
(含税) 税)
经公开招标
浙能电力
出售商 的光伏产品 采取公开招
及其直接
品、提供 销售、分布式 投标方式定 150,000 0 0
或间接控
劳务
制的企业 光伏 EPC 总 价
包服务
合计 150,000 0 0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招标结果、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具体决
定并处理前述预计关联交易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执行等事宜。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虞国平
注册资本:1340873.2749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3 月 14 日
营业期限:1992 年 3 月 14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
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
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
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
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浙能电力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
委。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能电力资产总额 120,991,959,592.14 元,净资
产 61,284,831,795.42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80,194,583,010.24 元,净利
润 -1,822,451,446.36 元 。 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 浙 能 电 力 资 产 总 额
144,490,576,545.50 元,净资产 63,907,394,888.25 元;2023 年半年度,营业
收入 41,729,125,517.97 元,净利润 2,778,588,045.78 元。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能电力是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7.2.3 条规定,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
(五)履约能力分析
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为浙江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企业,资
产雄厚,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
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
况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通
过公开程序参与关联方招标项目后中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交易各方的履约能力良好,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
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亦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
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程序,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
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