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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3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予

以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运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
司接受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烨”)委托开展光伏电站运
行维护、检修工作,符合双方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的正常需求。上海源烨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

定价原则,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运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绍志                        余学功                        张天舒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出具日:2023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