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2023-11-29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
暨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和 2020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来源及数量
1、股份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2、股份数量:162,623 股,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数量相应增至为
227,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存续期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部
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91,6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1%。
(三)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起 48 个月,至 2024 年 11 月 3 日期满。
(2)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最长 36 个月。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第二批锁定期已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2 年 11 月 4 日届满,且公司 2020 年、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及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标,第一批、第二批股票出售后所
获得的收益归属于持有人。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情况及可解锁股份数
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
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
如上所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总数的 40%,即共 91,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
(二)考核达标情况
序号 持股计划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关于第三个锁定期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 2022年公司销售收入不低于60亿元,出售第三批 95.77亿元,因此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
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2 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应达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
到考核设定值,考核设定值为合格及以上。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结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业绩考核
指标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标。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决定,择机出售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
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
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已届满且考核指
标已达成,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