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2023-11-29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延长
至2025年6月18日;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9月16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
全额认购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 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来宝 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股份来源及数量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来宝 5 号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525,048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的 0.44%。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数量相应增至为 2,99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存续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 2,429,9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
3、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存续期为不超过 60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经历
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同意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9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日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2)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来宝 5 号名下之日起算 12
个月(即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5 日),锁定期已届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完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
债务等情形。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8 日、2020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股份来源及数量
(1)股份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2)股份数量:2,947,220 股,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数
量相应增至为 7,426,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存续期间,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已出售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708,216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
3、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 48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期满。
(2)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最长 36 个月。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完毕。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
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所持股票尚未全部
卖出,综合考虑当前二级市场环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
股票价值的判断,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及公司利益,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分
别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
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8个月,延长至2025年6月18日;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18个月,延长至2025年9月16日。
存续期内,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出售股份,并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规定进行相关权益分配。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持股计划
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宜已经出席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
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
长18个月,延长至2025年6月18日;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
延长至2025年9月16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