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5-09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
的 7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清功 余宇莹
安明友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