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和防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0-16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3-038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控

股子公司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量”)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

需要,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

申请 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并由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小企担保”)为成都通量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为支持控股

子公司成都通量经营发展,根据上述贷款担保方成都小企担保的要求,同意公司向

成都小企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 3 年,自成都小企担保实际承担保

证责任之日起算,若分次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以每次承担保证责任之

日起算,成都通量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伍晶、赵晨曦、裘华英将按照其对成都通量的

出资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成都通量与成都农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

民币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成都通量与成都小企担保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

成都小企担保对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成都小企担保签订了《反担保保证

合同(适用机构)》,约定公司为成都通量的上述人民币 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 3 年。公司与成都通量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伍晶、赵

晨曦、裘华英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自然人反担保)》,成都通量的其他自然
                                      1
人股东伍晶、赵晨曦、裘华英按照其对成都通量的出资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

提供反担保。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通量科技有限公司因自身业务需要委托甲方提供融资担保并签订了《委托

担保协议》,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就甲方向债务人提供的融资担保向

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

    乙方已知晓,债务人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债

权人”)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为保障债权人在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实现,经债务人申请,甲方为债务

人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为此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1.乙方反担保保证范围

    (1)甲方代偿金额和自代偿之日起的相应利息,利率按代偿当月公布的一年期

LPR 的 2 倍为固定利率计算,利率后续不随 LPR 调整而调整;

    (2)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案件调查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

及损失;

    (3)甲方因向乙方追偿而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案件调查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等)及其他费用;
    (4)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费、违约金;

    (5)甲方的其他损失。

    2.反担保保证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自甲方实际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若分次承担保

证责任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以每次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3.反担保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在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
                                     2
担保证责任。在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无论甲方在此项下是否拥有其他

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

上述其他反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反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

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委托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反担保是

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

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反担保范围内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乙方将不提

出任何异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4,400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5.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1,291.85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1,291.85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9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委托担保协议》;

    3.《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机构)》;

    4.《反担保保证合同(自然人反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