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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2023-12-29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鉴于公
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 需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宜, 经全体
独立董事确认, 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 实到独立
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及相关文件, 在保证所
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
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 我们认为: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
纯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给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
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 审慎做出的决定,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社
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的必要调整, 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
置, 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屠 斌(签字):




唐仲慧(签字):




沈晓良(签字):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