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05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未来发
展规划,并充分调动同川科技管理层及相关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计划由
同川科技通过增资方式对沈晓龙、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沈晓龙及同川科技其他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同川共创”))
进行股权激励。为支持同川科技发展,公司放弃对同川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
出资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262.75 万元,分别由沈晓龙认缴 505.10 万元,同川共
创认缴 757.65 万元,同川科技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6,887. 75 万元。公司对同川科
技的持股比例由 60%变更为 49.000036%。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川科技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能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同川科技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同川科技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的本次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