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5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与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1、同川科技本次增资,有利于调动同川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促进同川科技未来发展;
2、公司放弃同川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公司和同川科技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具有实施的必要性;
3、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本次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佳林 谢泓 乐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