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2-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博济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博济医药使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8 号)同意注册,博济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759,601
股,发行价格 7.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2,669,995.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4,022,408.74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647,586.29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41002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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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
三、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严格按照披
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批准,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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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
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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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 杨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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