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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环集团: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3-24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凤塘三环工业城内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043,700,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836,782,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3.6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206,917,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6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320,925,87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745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518,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518,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518,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518,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615,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8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320,841,173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8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
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517,6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320,743,473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
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437,9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对 76,300 股,占出席
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320,663,773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3%;反对 7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3,604,389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320,830,173 股,占出席会议
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2%;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
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万镇先生、李钢先生、邱基华先生、马艳红先
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9.01、选举张万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6,784,323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4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74,010,107 股。
    张万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李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9,590,55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73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76,816,342 股。
    李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邱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5,796,364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8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83,022,148 股。
    邱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马艳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5,651,822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4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82,877,606 股。
    马艳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利军先生、温学礼先生、苏彦奇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
果如下:
    10.01、选举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7,249,692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84,475,476 股。
    蒋利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温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7,249,692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84,475,476 股。
    温学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苏彦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7,258,096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84%。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284,483,880 股。
    苏彦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桂旭先生、葛运成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东羽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01、选举陈桂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2,279,2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14%。
    陈桂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选举葛运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07,300,444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24%。

    葛运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