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3-059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仑万维”)
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仑万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39 号)。公司在收
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现对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特别提示: 除股东李琼女士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
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2023 年 6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Star
Group Interactive Inc.(以下简称“Star Group”)拟发行股份收
购 Singularity AI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Singularity AI”)
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后 Singularity AI 的股东或其指定关联方将获
得 Star Group 25%股权,并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力打造全球
领先的 AGI 平台。6 月 20 日,你公司披露 5%以上股东李琼减持预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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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公告。请你公司:
(1)向李琼核实并详细说明其减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决策过程,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向股东李琼核实,其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出于个人资金安排,李
琼 对 于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Star Group Interactive Inc. 收 购
Singularity AI Technology Limited 全部股权事项并不提前知情,
不是该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经慎重考虑后,李琼于 6 月 19
日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发送公司,公司于 6 月 20 日披露《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综上,股东李琼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的信息披露内容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结合近期股价波动情况、上述回复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及
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借助市场热点操纵股价、配合李琼减持的情形,是
否存在其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近期股价不存在异动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
借助市场热点操纵股价、配合李琼减持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你公司公告称,李琼为支持公司 AGI 和 AIGC 业务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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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 50%以上出借给公司,且借款利率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有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较快速度获
得资金支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动力。请
你公司:
(1)向李琼核实并详细说明上述借款是否构成承诺,是否为不可
撤销承诺,是否与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
并详细说明该借款的履行方式及时间,公司对借款资金使用是否存在
限制。
公司回复:
经向股东李琼核实,李琼承诺将上述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 50%以
上出借给公司,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股东李琼与公司及其他利益
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
公司认为大模型市场已经进入 10 家左右中大型公司,打 3-5 年
持久战的格局,要做好这件事情,需要长期储备至少 10 亿美金以上
的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 13.05 亿元,交
易性金融资产 12.53 亿元,非流动金融资产 76.80 亿元,所以此次
借款安排只是公司可以多一个选择,让资金储备更加丰富。拥有充分
的资金储备,也是公司的竟争优势之一。
根据公司与李琼签订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金额根据股份
出售完成之日出借人税后所得予以确定,李琼同意于完成股份出售之
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支付至公司书面通知的银行账户,借款
期限为三年,借款年利率 2.5%,公司对借款资金的使用不存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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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元律师认为:上述借款实质上构成不可撤销的承诺,
李琼与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李琼将于
完成股份出售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出
借相关款项。李琼未对上述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任何限制,公司使用
上述借款资金亦不存在其他受限的情形。
(2)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有针对上述借款的履约保障措施及若上
述借款不能履行时的制约措施等风险应对措施,如有,请详细说明措
施内容,如没有,请详细提示相应风险。
请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李琼签订的《借款协议》,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
向违约方进行索赔(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所
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仲裁费等)。
根据李琼出具的《承诺》,李琼已承诺上述借款不可撤销,并保
证不通过更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减少或变相减少出借金额,
增加或变相增加借款利率,不缩短借款期限。同时,如违反上述承诺,
李琼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已针对上述借款设定了履约保障措施。如上述借款不能履行
时,公司有权依照《借款协议》及《承诺》要求李琼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元律师认为:公司已针对上述借款设定了履约保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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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根据《借款协议》《承诺》以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如上述借
款不能履行时,公司有权依照《借款协议》及《承诺》要求李琼承担
违约责任。
3.请核实并说明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互动易回复等相关内容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互动,本着对投
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引的要求审
慎、客观地进行开展工作。经核实,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互动易回复
等相关内容回复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误导投资者等情形。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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