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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辉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5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决
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31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8月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


                                       1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
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
类账户持有人如需参加网络投票,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 6 人

1.01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甄少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夏杨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梁朝晖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兰凤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南俊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2.02           选举昝廷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宋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累积投票提案
               人的议案》
3.00           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 2 人

3.01           选举刘小国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本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以上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
(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 大会”
字样。),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如使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
    2、登记时间

                                        3
    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登记 的须在
2023年8月30日17:00前送达或者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以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11483。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林
    电话:020-39196852
    电子邮箱:info@greatpower.net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38”;投票简称:“鹏辉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

                                      5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鹏辉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
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赞成票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 6 人

 1.01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甄少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夏杨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梁朝晖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兰凤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南俊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昝廷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宋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           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 2 人

 3.01           选举刘小国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特别提示: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 分配
(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


                                              7
可以自行投票。
    投票说明:
    1、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 的表决
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
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委托他人投票,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
位候选人的票数。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欲投票反对议案,请

    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8
附件三: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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