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0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计
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相关决议自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之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
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及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时限包括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
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持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或稳健型
理财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