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1 / 1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4.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7.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 / 1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 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 0 / F, T 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71 号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公 司”或“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 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双杰电气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对双杰电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 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525.5525 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72,525.5525 万元。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82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贵公司向特定对象 赵志宏发行 73,369,56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8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贵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股票发行工作,贵 公司通过以每股人民币 3.68 元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73,369,565.00 股 A 股,共筹得 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3,974,876.91 元 后(其中: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价 4,213,369.57 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 238,492.66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025,122.29 元,其中人民 币 73,369,565.00 元为股本,人民币 192,655,557.29 元为资本公积。 3 / 1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525.5525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72,525.5525 万元,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1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79,862.5090 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双杰电气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 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双杰电气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 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 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4 / 10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认缴新增注 股东名称 册资本 知识 土地使 货币 实物 其他 合计 占新增注 其中:货币出资 产权 用权 金额 册资本比 例 占新增注册 金额 资本比例 赵志宏 73,369,565.00 73,369,565.00 73,369,565.00 73,369,565.00 100.00% 73,369,565.00 100.00% 合计 73,369,565.00 73,369,565.00 73,369,565.00 73,369,565.00 100.00% 73,369,565.00 100.00% 5 / 1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总 占注册资本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954,632.00 18.33% 206,324,197.00 25.83% 132,954,632.00 18.33% 73,369,565.00 206,324,197.00 25.83% 其中:高管锁定股 132,954,632.00 18.33% 132,954,632.00 16.65% 132,954,632.00 18.33% 132,954,632.00 16.65%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73,369,565.00 9.19% 73,369,565.00 73,369,565.00 9.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2,300,893.00 81.67% 592,300,893.00 74.17% 592,300,893.00 81.67% 592,300,893.00 74.17% 合 计 725,255,525.00 100.00% 798,625,090.00 100.00% 725,255,525.00 100.00% 73,369,565.00 798,625,090.00 100.00% 6 / 10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是在北京 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配电)的基础上于 2008 年 12 月 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5459158T;原实 收资本为 10,345.92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61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486,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全部为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13 元。本次发行后,实收资本(股 本)变更为人民币 13,794.56 万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及 2015 年 9 月 17 日 公告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37,94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38.368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37,945,600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89.1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公司向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750.00 万股,截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 资额合计人民币 6,862.5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6,862.50 万元,公司增加股本人 民币 750.00 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8,339.1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因五名激 励对象离职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本总 额由 283,391,200 股变更至 283,371,200 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 28,339.12 万元变更为 28,337.1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7 / 10 十四次会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9 号)核准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发行公告的规定,截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实际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42,157,957 股, 至此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 32,552.9157 万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为 32,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325,529,157 股变更 至 325,496,957 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 32,552.9157 万元变更为 32,549.6957 万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及 2018 年 6 月 26 日 公告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25,496,95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9,529,817.42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260,397,565 股。本次转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585,894,522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4 日,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89.4522 万元。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 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856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585,894,522 股变更至 585,768,666 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 58,589.4522 万元变更为 58,576.8666 万 元。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02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585,768,666 股变更至 585,720,642 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 58,576.8666 万元变更为 58,572.0642 万 元。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8 / 10 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规定,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为 139,534,883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585,720,642 股变更 至 725,255,525 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 58,572.0642 万元变更为 72,525.5525 万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682 号文《关于同 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贵公司获 准向特定投资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73,369,565 股(每股面 值 1 元)。 贵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73,369,565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7,336.9565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62.5090 万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扣除尚未支付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2,169,811.32 元(不含 税)后,余额人民币 267,830,187.88 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分别汇入贵公 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 0506240000002778 账号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开立的 11050188360000004149 账 号人民币 167,830,187.88 元。 双杰电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999,999.20 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 额为人民币 3,974,876.9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6,025,122.2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369,565.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192,655,557.29 元转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 本次变更后累计股本为 798,625,09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00.00%,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 206,324,197.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25.83%;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 592,300,893.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74.17%。 9 / 10 四、其他事项 1、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截止2023年6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缴纳的资金人民币269,999,999.20 元汇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开设的账号为581020100100004600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资金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10070号《验资 报告》审验。 3、本次变更,有关的公司章程尚未进行修订。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