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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杰电气:东北证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媛                          联系电话:010-63210705
保荐代表人姓名:牟悦佳                        联系电话:010-632107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5、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招股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未
                                                              是       不适用
能履行措施的承诺
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3年4月28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北证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长银罚决字〔2023〕1号),指出公司违反反洗
                         钱管理规定,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
                         决定对公司处51.86万元罚款。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
                         改及问责工作,并向监管机构报送了整改报告。
                              2023年6月20日,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 [2023]45号),指出
                         东北证券作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保荐人,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资金来源审慎核查;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
整改情况
                         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
                         职业怀疑。东北证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和
                         2016年至2018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及
                         处以罚款,对项目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具体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3-054)。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东北证券已按照监管要
                         求进行整改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媛                    牟悦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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