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
数据线缆生产项目”和“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 号”《关于
核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21,319,12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999,991.2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金
额为人民币 313,999,991.2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
00083 号《验资报告》。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
费用、证券登记费用人民币 1,152,187.85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12,847,803.35 元。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进度
投资总额 金额
航 空 航天 用 高性 能线 缆 及 轨
1 11,174.93 5,458.38 48.84%
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综 合 线束 及 光电 系统 集 成 产
2 9,078.65 2,973.86 32.76%
品生产项目
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
3 2,563.06 558.78 21.8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583.36 8,593.79 100.12%(注 1)
合计 31,400.00 17,584.82
注 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
账户孳息。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
慎研究,将“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将“FC 光纤总线
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不断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
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对“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
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和“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工作进行统筹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并且,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公司在实
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审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放
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
则,公司将“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将“FC 光纤总线
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
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
议;
2、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
议;
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