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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9-20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3.变更原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的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1/6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共计 229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共计 1818 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2021 年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
     (8)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63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制造业、金
融业、批发与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安永华
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
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
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
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6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
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包括: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采矿业等;将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7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包括:汽车制造业和其他制造
业及医药制造业;将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7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将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
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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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普华永道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普华永道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
整体审计的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
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安永华明与普华永道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
未提出异议。
    三、 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
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
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事先与普华永道、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
确认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
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
好,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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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普华
永道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
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公司已事先与普华永道、安永华
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且未提出
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对普华永道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
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4.安永华明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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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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