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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并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
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 品研发
基地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
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作废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作废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曾斌   叶钦华 钱镇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