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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息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2-11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3-114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2、被担保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公司对其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信息发展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光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期限不长于1
年、投标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单笔期限不长于1年、履约保函及质量保函单笔期限
不长于3年。公司拟为光典在上海银行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500万元的1.1倍即17,050万元。
   同时光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228号三区8号3幢1层F区179室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承接档
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
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
   信息发展持有光典100%的股权。
   光典最近一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52,344.10万元,负债总额45,196.24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7,429.07万元,流
动负债37,767.17万元)、净资产7,147.86万元、营业收入17,891.13万元、利
润总额-3,445.24万元、净利润-3,454.55万元。
   光典最近一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53,074.60万元,负债总额46,628.15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4,956.95万元,流
动负债41,671.21万元)、净资产6,446.45万元、营业收入9,025.40万元、利润
总额-1,659.61万元、净利润-1,701.42万元。
   光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据被担保子
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
度。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
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133万元(不含本次17,
05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均系公司与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明确发表了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
无异议。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及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
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