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688 人
本次归属股 票数量 :570.588 万股 ,占公 司总股本 862,688,641 股的
0.6614%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宏科技”)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近日,公司办理了关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调整前):11.95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全部限制
占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兰 董事 中国 200 7.10% 0.232%
副总经理、董事
赵启祥 中国 100 3.55% 0.116%
会秘书
陈勇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朱国强 财务总监 中国 100 3.55% 0.116%
王辉 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多层板事业部处
黄健聪 中国香港 20 0.71% 0.023%
副总经理
品质中心事业部/
黄国瑞 中国台湾 20 0.71% 0.023%
中心总经理
工程技术研发中
叶陆圣 心事业部/中心总 新加坡 20 0.71% 0.023%
经理
品质中心事业部/
林培旺 马来西亚 20 0.71% 0.023%
中心副总经理
工程技术研发中
徐建忠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心总监
多层板事业部产
JANGJUHONG 韩国 5 0.18% 0.006%
品总工
多层板事业部项
堀口浩一 日本 2.5 0.09% 0.003%
目总工
品质中心 CS 副
OHYONGJU 韩国 2 0.07% 0.002%
总工
林奎志 品质中心经理 马来西亚 1.25 0.04% 0.001%
洪平宪 品质中心经理 中国台湾 1.25 0.04% 0.001%
马荣益 多层板事业部高 中国香港 2 0.07% 0.002%
级经理
工程技术研发中
麦俊祥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心 FAE 资工
工程技术研发中
詹弘业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心 FAE 资工
工程技术研发中
涂志宇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心项目经理
业务中心销售总
邱广超 中国香港 15 0.53% 0.017%
经理
业务中心销售副
蔡振旺 中国香港 10 0.35% 0.012%
总经理
业务中心销售总
李鴻昌 中国香港 5 0.18% 0.006%
监
业务中心销售总
FASTRENE 德国 5 0.18% 0.006%
监
业务中心销售总
鞠焕章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监
业务中心销售总
潘建成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监
林桂珍 业务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业务中心销售副
连翰翔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总监
业务中心销售副
陈宗骏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总监
业务中心销售副
谢祥睿 中国台湾 7.5 0.30% 0.009%
总监
业务中心销售副
胡家弘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总监
业务中心业务经
赵姵如 中国台湾 2 0.07% 0.002%
理
业务中心业务经
王柏霖 中国台湾 1 0.04% 0.001%
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40 人) 1793.55 63.65% 2.077%
首次授予合计(872 人) 2277.8 91.48% 2.985%
预留部分 240 8.52% 0.278%
合计 2817.8 100.00% 3.263%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并完成股份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
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基准增长率(A) 目标增长率(B)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
第一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第二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第三个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9.7%;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9.7%。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基准增长率(A) 目标增长率(B)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第一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第二个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9.7%;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9.7%。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具体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
考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 X≥B 100%
入相较 2021 年的增长率 B>X≥A 80%+(X-A)/(B-A)×20%
(X) X<A X=0
注 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注 2: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
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达到归属条件以及实际
可归属数量。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归属股票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
2、2022 年 7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内部就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4 名拟激励对象离
职,不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条件。除此之外,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7 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5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
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 2,577.8 万股
调整为 2,558.85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由 872 人调整为 830 人。
5、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数量变动
(1)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引起的数量变动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至董事会审议本期归
属条件成就之日,有 1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有 9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4.9 万
股。
(2)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数量变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
字[2023]审字第 27964 号),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790,645,750.25 元,剔除本次及
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804,995,286.46 元,相比 2021 年
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增长了 20.57%,达到了公司基准增长率,
经核算公司本次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4%,不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为 143.037 万股,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公司予以作废。
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 317.93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作废。
2、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价格变动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3,580,0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76 元/股。
上述变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确
认。
(四)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办理归属的条
件,1 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 4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得归属或全部/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 万股。因此,本次办理
归属激励对象由 692 名调整为 688 名,归属数量由 572.148 万股调整为 570.588
万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9 月 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归属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 次 归 属 的激 励 对 象共 计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92 名(以下简称“本次归属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的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列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此项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为: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基准增长率(A) 报告》(天职业字[2023]审字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27964号),公司2022年净
1、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利 润 790,645,750.25 元 , 剔 除
低于 20%; 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
2、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付 费 用 影 响后 的 净 利润 为
于20%。 804,995,286.46元,相比2021
目标增长率(B) 年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用 后的 净利润 增长 了
1、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20.57%,综上所述,公司达
低于 30%; 到了基准增长率,经核算公
2、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司本次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
于30%。 性股票总数的24%。(注1)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具体方式如下:
业绩目标 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
考核指标
完成度 票比例
考核年度净利润或 X≥B 100%
营业收入相较 2021 B>X≥A 80%+(X-A)(B-A)×20%
年的增长率(X) X<A X=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届时根 票的1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归属股票比例: 9名激励对象放弃外,692名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评价结果 A B C D 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核 均 为 A, 个 人 标 准 系 数 为
1.0。
注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规定的公司层面的第一个归属期的
计算方法,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20.57%-20%)/(30%-20%)*20%=81.14%;公
司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的比例为:81.14%*30%=24.34%,取整
为 24%。
综上所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69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 归属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2. 归属数量:570.588 万股
3. 归属人数:688 人
4.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获授的第二 本次可归属 本次可归属
类限制性股 的第二类限 数量占首次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 授予第二类
股) 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兰 董事 中国 200 48 2.02%
赵启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100 24 1.01%
陈勇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00 24 1.01%
朱国强 财务总监 中国 100 24 1.01%
王辉 副总经理 中国 100 24 1.01%
二、其他激励对象
多层板事业部处副总经
黄健聪 中国香港 20 4.8 0.20%
理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事业
叶陆圣 新加坡 20 4.8 0.20%
部/中心总经理
品质中心事业部/中心
林培旺 马来西亚 20 4.8 0.20%
副总经理
徐建忠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1.8 0.08%
堀口浩一 多层板事业部项目总工 日本 2.5 0.6 0.03%
马荣益 多层板事业部高级经理 中国香港 2 0.48 0.02%
邱广超 业务中心销售总经理 中国香港 15 3.6 0.15%
蔡振旺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10 2.4 0.10%
李鴻昌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香港 5 1.2 0.05%
林桂珍 业务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1.8 0.08%
谢祥睿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7.5 1.8 0.08%
胡家弘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1.2 0.05%
王柏霖 业务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台湾 1 0.2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70 人) 1654.45 397.068 16.70%
首次授予合计(688 人) 2377.45 570.588 24.00%
注:1.上述激励对象董事刘春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先生系夫妻关系,董事陈勇
先生与陈涛先生系兄弟关系。
2.上表中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离职及放弃的限制性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办理归属的条
件,1 名激励对象放弃办理本次的全部归属,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 4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得归属或全部/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 万股。因此,本次实际
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为 688 名,实际办理归属数量为 570.588 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70.588 万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如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需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胜宏科
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427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止公司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
况。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止,公司收到认购资金总额 67,101,149.20
元人民币,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本次归属股票来
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数额不变。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99,928 0.74 1,080,000 7,479,928 0.87
高管锁定股 6,399,928 0.74 1,080,000 7,479,928 0.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6,288,713 99.26 -1,080,000 855,208,713 99.13
三、股份总数 862,688,641 100 0 862,688,641 100
注: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归属登记的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 75%予
以锁定。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70.588 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