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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2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86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氏股份”)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于同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为了聚焦核心业务,集中优势资源
提升核心业务实力,优化整体业务结构,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广
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乳业”)35%的股权以人
民币 43,750 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筠诚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温氏乳
业的股权比例由 64.57%减少至 29.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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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0599688172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温氏集团总部大楼 4-5
层
     5、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4 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注册资本:159,500 万元
     8、法定代表人:温鹏程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温鹏程任筠诚控股董事长,董
事温志芬、梁志雄、严居然、温小琼任筠诚控股董事,董事黎少
松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黎沃灿担任筠诚控股监事,董事赵亮任
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中温鹏程、
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直接或间接
合计持有筠诚控股19.83%股权。筠诚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
     11、筠诚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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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932,647.29
           净资产                                   367,123.23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57,585.55
           净利润                                   22,434.0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398006081J
 3、法定代表人:戚晓鸿
 4、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24 日
 5、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企业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铝大街东 12 号
 8、经营范围:乳制品、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245.0331        64.57%
 2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682.1192           7.45%
 3     珠海横琴筠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6.0927           5.79%
 4     珠海横琴筠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2838            1.67%
 5     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8.0795           4.97%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
 6                                                   2,128.6660           5.91%
       (有限合伙)
 7     深圳市星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1.0596           3.73%
 8     广东彩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92.0530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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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珠海聚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8799               1.42%
     10      深圳市百果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5.7332               1.18%
                             合计                              36,000.0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464.30                  156,331.79
                   负债总额                        45,450.48                   44,946.95
                 应收款项总额                       7,228.81                    7,429.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14,013.82                  111,384.85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4,676.71                   20,381.67
                   营业利润                         763.60                     -1,948.48
                    净利润                         -653.60                     -2,23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96.98                    2,485.78

    注: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2022 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445.11 万元,2023 年第一季度非
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02.34 万元,主要系淘汰牛损失。

      11、温氏乳业其他事项
      温氏乳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
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温氏乳业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存在
温氏乳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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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前存在为温氏乳业提供原料采购货
款担保的情形,为了合理安排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
担保额度,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在本次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
对温氏乳业的全部担保。
    12、本次股权转让后温氏乳业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282.1192      42.45%
     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45.0331      29.57%
     3     珠海横琴筠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6.0927        5.79%
           珠海横琴筠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600.2838         1.67%
           伙)
           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5                                              1,788.0795        4.97%
           伙)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
     6                                              2,128.6660        5.91%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深圳市星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1.0596        3.73%
     8     广东彩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92.0530        3.31%
     9     珠海聚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8799         1.42%
     10    深圳市百果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5.7332         1.18%
                      合计                          36,000.0000      100.00%

    本次转让温氏乳业股权后,温氏乳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中联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广东
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3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
报字[2023]第 62 号)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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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基准
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中采用收益法得出的归属母公司权益
价值为 113,942.47 万元,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124,551.88 万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
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按标的公司 125,000 万元对应
100.00%股权整体估值,对应 35.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43,750 万
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温氏股份”: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筠诚控股”:指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指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指甲方持有的温氏乳业 126,000,000 股,占温氏
乳业总股本的 35%。
    (一)本次交易
    温氏股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温氏乳业
35%股份转让给筠诚控股。
    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拟转让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35%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3]第 62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温氏乳业 100%股份评估值为 124,551.88 万元,评估增
值 14,215.94 万元。结合温氏乳业拥有的市场地位、企业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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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确定股份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时
温氏乳业 100%股份之整体估值为 125,000 万元,筠诚控股就受让
温氏乳业 35%股份向温氏股份支付转让价款为 43,750 万元。
    前述股份转让价格不因标的股份在过渡期间发生的权益价值
变动而调整。
    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指
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止期间)期间的损益,在交割日(指标的公
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变更股东名册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之
日)之前由甲方享有或承担,自交割日起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第一期:筠诚控股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 个月内向温氏股
份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30%(即 13,125 万元);
    第二期:筠诚控股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温氏股
份支付剩余 7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 30,625 万元)。
    (三)股份交割
    双方同意,除非经甲方豁免,双方于下列先决条件满足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
    (1)甲乙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和决策程
序;
    (2)乙方已按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甲方应自本协议股份交割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促使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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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变更股东名册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
书。标的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之日为交割日。
    于交割日后,双方应促使温氏乳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
于章程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名称变更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备案登记。
    (四)本次交易后相关安排
    双方确认,温氏股份、筠诚控股及温氏乳业原与外部战略投
资者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应主体保持不变。
   双方确认,温氏乳业可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年内无偿使用
带有“温氏”字样文字或图形的商标,10 年期满后的处置方式由双
方另行商议;如温氏乳业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温氏家族以外的主
体,则温氏乳业不得继续使用带有“温氏”字样文字或图形的商标,
筠诚控股应促使温氏乳业在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温氏家族以外的主
体事项涉及的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将带有“温氏”字样文字
或图形的商标无偿转让给温氏股份或温氏股份指定主体;前述内
容由温氏股份同温氏乳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双方确认,甲方本次交易前为温氏乳业提供的相关担保应在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相应终止,如后续涉及甲方为温氏乳业
提供担保,乙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向温氏乳业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就
甲方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五)税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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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份转让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承
担。
    本次股份转让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手续所发
生的手续费、登记费等费用(如有)由温氏乳业承担。
    (六)甲乙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双方系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
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就本次股份转让,由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必要的审批和决策
程序。
    甲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i)不会违反相
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ii)不会违反或导致违反其作为
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或协议,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合同项下
违约,或违反受之约束的任何单方承诺或保证,或赋予任何第三
方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且(iii)将不违反对其做出的任何判
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或任何政府或主管机构的决定或规定。
    乙方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受让标的股份的主体资格。
    甲方、乙方在此确认,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构成为对甲、
乙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甲方、乙方应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的
一切变更或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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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生效、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协
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包括违反陈述与保证),
该方应按本协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双
方均违约,则由一方分别向另一方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损失或
损害或任何其他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方应自迟延之
日起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不存在产生同
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温氏乳业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成为公司关联方筠诚控股的子公司,若有与温
氏乳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根据相关法规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温氏乳业部分股权,主要是为了聚焦公司的核
心业务,集中优势资源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实力,优化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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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是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布局所做出的安
排,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温氏乳业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本次交易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为公
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保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公司收回该等款项的风险较低。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2023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1,661.0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公司
向关联方筠诚控股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温氏乳业 35%的股权,交
易对价为人民币 43,750 万元。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
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本次转让完成后,温氏乳业
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
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筠诚控股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温氏乳
业 35%的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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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及资源配置。本次转让完成后,温氏乳业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
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
易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温志芬、
温鹏程、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温小琼、赵亮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公司转让温氏乳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了相
关议案,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
影响,亦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上述议案无
异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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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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