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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6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
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00 在总部 20 楼会
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有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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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
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以借款
方式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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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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