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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所做出的变更,有关
变更及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
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章程修订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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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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