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含本
数)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
不超过 3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最低成交价为
23.27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5.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436,374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2
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258 万股。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 25%。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