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1-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
短期融资券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
工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和出于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考虑,为了进
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
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