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星源材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了有关
规定,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我们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对照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认为公司已认真执行了该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
发生与该通知相违背的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于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2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具体担
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持股比例 担保额度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41.54% 4
简称“合肥星源”)
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100% 5
简称“江苏星源”)
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100% 5
简称“常州星源”)
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35
(以下简称“南通星源”)
深圳市星源 星源材质(佛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 27
材质科技股 (以下简称“佛山星源”)
份有限公司
星材清洁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以
100% 1
下简称“南通清洁新能源”)
Senior Material (Europe) AB(以下简
100% 2
称“欧洲星源”)
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100% 1
简称“香港星源”)
Senior Material Holding Company
(Europe) AB(以下简称“欧洲控股 100% 12
公司”)
合 计 -- 92
在不超过人民币 92 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
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购买设备合同变更暨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佛山星源履行《代理进口合同》提供
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48,823.30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21%。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
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审批流程,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对照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已执行《公司章
程》和上述相关规定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居学成 王文广 林志伟
202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