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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7-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铁股份全资子公司
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吉利新能源”)、安徽天铁锂电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盐相关系列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
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
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
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
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
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
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
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
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
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结果,甚至面临因未能
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
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
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
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
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
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
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
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
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
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
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
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
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编制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论证了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
对公司控制期货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铁股份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
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
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制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铁股份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   超            张华阳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