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3-10-2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华
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
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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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周新华 胡范金 庄俊超
王安祺 贺日新 刘俊杰
蔡四平 张学礼 钟水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新华 王安祺 贺日新
202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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