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凯易佰: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10-30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8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
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31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议案》,

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由“23.31 元/股”调整为“35 元/股”。除对上述
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在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的创 业板 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资金
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
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1
式 回 购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87.20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71%,最高成交
价为 27.4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6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041,409.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回购期

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小幅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
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
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神来科技”)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周新华先生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550,1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6476%;神
来科技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比例 1.4484%。

    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2
        13 日、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2023-07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7.2001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7971%。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2023 年 1 月 31 日)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31,564,766        45.50%              +13,872,001      145,436,767        50.29%
二、无限售条件      157,610,855        54.50%              -13,872,001      143,738,854        49.71%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                  ——         289,175,621           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数量。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2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7,139,064 股。公司
        每 5 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

                                                      3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370,00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784,76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
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