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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7-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普康视即将到期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
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405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594,82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5.2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03,171,409.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102,473.6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4,068,935.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2]33490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用于两个项目,其中之一的“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按
原定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近两年防控的原因造成基
建等工程进程延后,需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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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计划延期的“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已签订合同      项目投资   已实际支付   实际支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集资金     的项目金额        进度     的项目金额   付进度
      接触镜和
      配套产品
                 41,760.00    41,760.00    24,873.25        59.56%    15,588.12   37.33%
      产业化项
      目
      其中:
 1
      固定资产   35,160.00    35,160.00    24,873.25        70.74%    15,588.12   44.33%
      投资
      其中:
      铺底流动    6,600.00     6,600.00              -          -             -               -
      资金
      注: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金额未经审计。


      三、“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延期的情况
      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根据该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对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名称
 号                                期(调整前)                  期(调整后)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
  1                                   2023 年 7 月 6 日               2024 年 7 月 6 日
        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及项目现状

      由于受到防控期间经常性停工的影响,基建工程进度延迟,而基建不完成,
后续的水电安装、装修、设备定制安装调试等也都无法按期进行,造成整体项目
进度延后。
      目前,基建方面的进展情况如下:基建内容包括 4-8 号楼共 5 栋建筑,其中
5、6 号楼已经完工,达到可使用的状态,4 号和 8 号楼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和二
次结构,只有 7 号楼(库房)仍在基础结构施工中,但其完工时间不影响整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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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投产的时间。预计 2024 年 2 月所有单体建筑可完成施工,2024 年 6 月可完成
厂区供电、给排水管网等公用辅助设施及厂区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安全监
控、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已完成基建的 5 号和 6 号楼用于最急需产能提升的接触镜护理产品的扩产,
目前已完成厂房内无菌产品生产车间、无菌产品检验中心和镜片材料车间的净化
工程装修,生产设备和供热系统的安装调试也已完成。无菌产品生产车间已完成
生产验证,预计八月可实现量产。无菌产品检验中心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其
中步入式稳定性考察室已运行投产,待药品许可现场检查验收后,将已有质控实
验室设备分项陆续搬迁新址投产。
    产线方面,虽然因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延迟,募投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
试等工作有所延缓,但并未影响公司的业务。在角膜塑形镜和其它硬镜产品的产
能方面,公司在募投项目立项后新增 NSK 全自动生产线 1 条,单机生产线 8 条,
满足了镜片订单增长的需求并大幅缩短了订单旺季的交货时间。护理产品方面,
已完成镜特舒护理液、顺滑型镜特舒冲洗液、镜特舒湿润液净化车间在线
SIP/CIP 无菌生产线及配套水电气公共系统建设,并完成镜特舒冲洗液、镜特舒
湿润液三批次生产验证,待七月初报安徽省药监局及合肥市卫健委增加生产地址
现场审核,预计八月份可实现上述两品种量产,达到募投项目中计划的产能目标。
镜特舒护理液计划七月上旬完成三批次生产验证,然后申报省局验收,预计九月
份实现量产,达到募投项目中计划的产能目标。

    综上所述,尽管该募投项目总体延后完成,但公司根据产能的实际需求已
经完成了部分产能的扩充,没有影响到公司产品订单的供给。


    四、“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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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
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23 年 7 月 6 日调整至 2024 年 7 月 6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
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该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对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延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建
设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
品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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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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