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6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3-06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周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 489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施贤梅女士。公司董事长陶悦群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
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施贤梅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
1
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计 18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345,175,1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74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335,238,01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640%,均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贲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
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
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 9,937,117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110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律师。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福州欧普、苏州康视等 13 家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148,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58,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819,6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45%;反对
3,012,6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5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8,7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962%;反对
3,012,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303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822,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5%;反对
3,009,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1,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266%;反对
3,009,6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73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822,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5%;反对
3,009,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4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1,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266%;反对
3
3,009,6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73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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