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5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133,863,489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05,752,434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2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8,111,0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04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202,36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2,3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11.00 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087%;反 对 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1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11,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9%; 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57%;反 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胡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 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