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7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极视信息”)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极视信息与中建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出具《担保函》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就产品或服务
购销事宜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
(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两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函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截止目前担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方持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万 担保额度 关联
股比例 近一期净资
负债率 元) (万元) 担保
产比例
中建材信息
立昂技术 极视信息 100.00% 技术股份有 88.93% 735.57 10,000 6.80% 否
限公司
说明:上表最近一期所指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28 日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416 号盈科
国际中心 19 层 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
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
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
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
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
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68,348,133.72 154,607,982.99
负债总额 145,476,969.56 137,488,645.93
净资产 24,844,422.58 17,119,337.06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月-9月(未经审
计)
营业收入 52,658,196.59 23,176,351.36
利润总额 -4,980,582.72 -7,725,085.52
净利润 -4,980,582.72 -7,725,085.52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 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担保函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期限终止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起两年。
保证范围:担保函出具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就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
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债务人在上述时限内签订的协
议(或合同)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的履
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0,837.86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7%;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837.86 万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极视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稳
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是为其产品或服务购销事宜所签订协议履约提担保保证,有利
于其扩大业务规模。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