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13
债券代码:123101 债 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
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杨双保先生、黄代波先生、
毛勇军先生、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
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
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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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审计委员会委员:周鑫先生、万加富先生、杨双保先生,
周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周鑫先生、万加富先生、毛勇军先生,
周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
分闲置场地暂时出租给公司子公司使用以及对外出租,可以提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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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地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
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A 股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即 22.24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拓斯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
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
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
“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一个月(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内,如再次触发“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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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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