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30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
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黄代波先生、张朋先生、
毛勇军先生、周鑫先生、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
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
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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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
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9,000 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
富证券就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
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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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3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同时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资金利
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
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有效期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
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
因素选择。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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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即 22.24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拓斯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
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
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
“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二个月(2023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内,如再次触发“拓斯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2
月 16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
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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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埃弗米与银行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
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该项担保有利于促进埃弗米的持续稳定
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
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
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就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
续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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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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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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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
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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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
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
范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国银行东莞
分行内控审批要求,担保期限起始日需与借款合同(主合同)成立生
效日保持一致,同意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将“公司为拓斯
达技术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之间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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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前述合同的修订或补充等一系列主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
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变更为“公司为拓斯达技术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之间
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
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前述合同的修订或补充等
一系列主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承担
连带责任,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最高额保证合同其
他内容不变。
拓斯达技术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之间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未发生实际借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期限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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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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