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 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 计票。 5、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时,本次拟作为 2023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需对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在审议议案 4 时,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4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6、本次股东大会开通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00,没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公司独立董事向屹先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 人工智能岛)7 号楼一楼培训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 份 27,376,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03%1 ,其中,中小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95,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8 人,所持股份 27,359,2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股份 16,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柏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 计票。 4、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时,本次拟作为 2023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需对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在审议议案 4 时,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4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 1 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有表决股份总数为 120,174,387 股,系公司股份总数 121,869,987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1,695,600 股计算得到, 下同。 2 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5、本次股东大会开通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截止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00,没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公司独立董事向屹先生。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 象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7,359,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0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 象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7,359,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3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0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参加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 象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7,359,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0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所涉及的 1 名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0,000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7,359,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0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将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1,869,987 元变更为人民币 121,809,987 元。 同意公司根据变更的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86.998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80.9987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2,186.9987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2,180.9987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186.9987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180.9987 万股。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7,359,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0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郑伊珺律师、 孟营营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