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023-10-31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
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1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算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83 元/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永平 向 屹 董南雁
2023 年 10 月 3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