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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2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57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
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157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7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60.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54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