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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6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

     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了
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
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担任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马峥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
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具备法律、行 政法规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马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光                         张人骥                    陈泽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