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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畅银: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2023年8月31日,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1日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间接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陈功海先生、
韩旭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
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2,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畅转债”,债券代码“123175”。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8月28日至2029 年2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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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
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0.24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
本160,434,469股为基数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850,427.2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根据《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
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进行转股
价格的调整,结合分红派息实施情况,“百畅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
整前“百畅转债”转股价格为28.3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8.30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
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畅转债”转股价格为28.30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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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本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8.30元/股的85%(即24.055元/股)的
情形,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河南百
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畅
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
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百畅转债”的转股价格(
28.30元/股),则“百畅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
“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
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
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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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百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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