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华测导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7-26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
的 627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9.101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9.0933 万
股。
2023 年 7 月 26 日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义
葛伟军
黄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