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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莆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月16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
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
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梅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
表股份142,240,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1名,代表股份22,041,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51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量142,158,9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7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7名,代表股份21,959,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48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4名,代表股份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1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0,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扩建复合集流体产线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2,240,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041,2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