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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3-06-07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01272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0127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贵部对对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2022 年度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

询函〔2023〕第 1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二、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对苏州国宇计提了 1.09 亿元商誉减值准备;苏

州国宇在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2022 年业绩承诺期后业绩即出现大幅下滑。请你公司:

    (2)结合苏州国宇的产品或服务价格趋势、下游需求变化、客户结构变化、生产成

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苏州国宇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承诺期后业

绩即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影响苏州国宇业绩变动因素的发生时点及持续性,苏

州国宇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原因、合理性。

    (3)补充说明苏州国宇 2019 年至 2022 年的前五大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

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开始合作时间、背景调查情况、销售金额、销售产品类

型、收入确认方法与依据、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截至回函日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是否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等情况,如期间前五大

客户发生较大变化,请说明具体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上述回复及销售退回情况、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情况等说明苏州国宇承诺

期内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确认费用虚增利润以规避承担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形。

    (5)说明 2019 年末至 2022 年末对苏州国宇进行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构成及关键假设

的内容与变化,并对比 2019 年末至 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各

                                        1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率、折现率等,详细分析参数选取依据、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事项(2)至(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苏州国宇的产品或服务价格趋势、下游需求变化、客户结构变化、生产成

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苏州国宇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承诺期后业

绩即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影响苏州国宇业绩变动因素的发生时点及持续性,苏

州国宇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原因、合理性。

   1、具体情况

    苏州国宇主要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江苏、上

海等华东经济发达地区。2019 年至 2021 年苏州国宇凭借其长期扎根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

在江苏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的设备招标中获取了较多订单,获得了充分认可。同

时,苏州国宇与一批同行客户,如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

司、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

证了公司业绩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具体主营业务收入变

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较 2021 年下降比例
             线缆保护管              3,161.46   23,050.94                     -86.28%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344.32    1,861.05                     -81.50%
                  合 计              3,505.78   24,911.99                     -85.93%

   由上表可见,苏州国宇 2022 年较上年同期主营业收入下降了 85.93%,主要原因系电

缆保护管收入下降所致。

   (1)电缆保护管下游需求变化情况

   2022 年受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国家电网工程建设部分延后,苏州国宇主要销售地区的

国网江苏、上海公司配网协议库存电缆保护管招标量大幅下滑。

 1) 江苏国网公司 2021-2022 年配网协议库存物资招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电缆保护管品名   批 次      2022 年各批次招标金额    2021 年各批次招标金额

                CPVC            1                       19,352                  23,142
                                                  2
                                 2                -                                    13,033
                                 3                     12,377                           5,665
                              小计                     31,729                          41,840

                                 1                     25,086                          43,436
                                 2                      2,084                          15,764
                   MPP
                                 3                     33,793                          37,541
                              小计                     60,963                          96,741
                     总 计                             92,692                         138,581

   由 此对比分析可 见,受经济环 境变化影 响 2022 年 国网江苏招标 额比上年下降 了
33.11%。从表中反映出 2022 年第二批次 CPVC 电缆保护管未招标。
 2) 上海国网公司 2021-2022 年配网协议库存物资招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电缆保护管品名           批 次      2022 年各批次招标金额             2021 年各批次招标金额

                                     1                 -                                           14,332
                                     2                 -                                   -
            CPVC
                                     3                              15,086                 -
                                 小计                               15,086                         14,332
            HPVC                     1                 -                                           12,884

                                     1                 -                                           29,094
                                     2                 -                                   -
            MPP
                                     3                              17,371                 -
                                 小计                               17,371                         29,094
                   总 计                                            32,457                         56,310

    由此对比分析可见,受经济环境变化影响 2022 年国网上海招标额比上年下降了
42.36%。从表中反映出 2021 年下半年 2、3 批次和 2022 年上半年 1、2 批次电缆保护管
未招标。
     由于国网江苏、上海公司配网协议库存电缆保护管招标量下降,同时参与投标厂家增

多,招投标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苏州国宇 2022 年度未能中标电缆保护管。

     (2)电缆保护管非国网主要客户江苏国网、上海国网中标情况

     1)江苏国网中标情况
                                         2022 年三                           2021 年三
                                                       2022 年中标                             2021 年中标
序 号              企业名称              批框架 中标                         批框架 中标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1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0                 -                 2                2,500.20
 2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0                 -                 1                1,376.26
 3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0                 -                 1                1,098.92
 4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2             2,390.90              0                 -
                合 计                         2             2,390.90              4                4,975.38

     2)上海国网中标情况

                                                  3
                                       2022 年三批
                                                     2022 年中标金      2021 年三批框   2021 年中标金
序 号             企业名称             框架 中标次
                                                      额(万元)         架 中标次数     额(万元)
                                            数
 1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0               -                  1              1,343.81
 2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0               -                  1              1,615.62

 3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1                   663.76         0               -
 4      江苏鑫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0               -                  1              1,490.70
               合 计                       1                   663.76         3              4,450.13

        综上可见,公司非国网主要客户 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在江苏地区中标数量下降

 50%,上海地区中标率数量下降 67%,客户中标量的下降导致其对外委托加工订单需求明

 显下降。同时,2022 年上半年受到新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苏州国宇上半年多数时间处于暂

 时性停工状态,公司综合考量自身交付能力,以及客户订单价格等因素,公司减少与长期

 合作同行的订单,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线缆保护管同行业可查到数据的公司为灵通股份 [833543.NQ],根

 据灵通股份披露的 2022 年财务数据,当期灵通股份线缆保护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了 13.52%,灵通股份 2021 年第一大客户上海国网退出前五客户,但灵通股份 2022 年前

 五客户新增江苏国网,并且实现营业收入 2,939 万元,剔除该影响后,灵通股份其余客户

 收入同期下降 36.27%。

        灵通股份下降趋势基本与公司一致,灵通股份 2022 年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于苏州国

 宇的主要原因系苏州国宇业务集中于江苏及上海经济环境变化最严重的地区。

        (4)2023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

        2023 年一季度苏州国宇营业收入为 914.23 万元,较 2022 年同期上升 38.94%,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苏州国宇在手订单金额 4,400 余万元,高于 2022 年全年营业收入,

 苏州国宇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已经得到扭转。

        2、核查程序

        (1)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苏州国宇行业发展趋势,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据收入政策,检查收入的确认依据,通过抽样测试,核对至销售合同中控制

 权转移的条款和客户确认接收的单证等支持性文件,如订单、出库单、销售发票、运费结

 算单、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3)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开资料、对比分析公司业绩变动变动趋势;

        (4)查询 2021 年和 2022 年国网上海和国网江苏招标及中标公示情况。

                                                4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承诺期后业绩即大幅下滑的具

体原因具有合理性,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苏州国宇 2019 年至 2022 年的前五大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

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开始合作时间、背景调查情况、销售金额、销售产品类

型、收入确认方法与依据、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截至回函日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是否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等情况,如期间前五大

客户发生较大变化,请说明具体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1、具体情况

      (1)2019 年-2022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2022 年度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1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691.54         18.29%    线缆保护管

  2     无锡龙舜实业有限公司             520.51         13.77%    线缆保护管

  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502.79         13.30%    线缆保护管
  4     张家港市港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353.08          9.34%    线缆保护管
  5     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52.29          6.67%    JP 柜
               合 计                    2,320.21        61.37%
                                          2021 年度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1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3,177.76        12.76%    线缆保护管
  2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3,175.31        12.75%    线缆保护管
  3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930.01        11.76%    线缆保护管、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4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2,345.47         9.41%    线缆保护管
  5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723.30         6.92%    线缆保护管
               合 计                   13,351.85        53.60%
                                          2020 年度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1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3,887.35        16.12%    线缆保护管
  2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293.60        13.66%    线缆保护管
  3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2,782.49        11.54%    线缆保护管

  4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2,655.23        11.01%    线缆保护管

  5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515.91        10.43%    线缆保护管
               合 计                   15,134.58        62.76%
                                          2019 年度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5
    1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7,185.26            25.03%       线缆保护管
    2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4,556.15            15.87%       线缆保护管
    3      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2,689.83                9.37%    线缆保护管

    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467.01                8.60%    线缆保护管

    5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546.54                5.39%    线缆保护管、电能计量箱
                    合 计                  18,444.79             64.26%

        (2)收入确认方法与依据、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截至回函日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收入确认方法与依据:苏州国宇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

 据为: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收入金额按照协

 议约定确认。

        2019 年-2022 年前五大客户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2022 年末余额        2023 年 1-4 月回款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余额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62.98                       62.98                -
  无锡龙舜实业有限公司                     749.93                      344.79                       405.1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515.77                      185.40                       330.37
  张家港市港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341.41                       30.71                       310.70
  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777.15                -                                  777.15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2,144.21                     818.45                     1,325.76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756.50                      300.00                       456.50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22.68                       62.34                       160.34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2,719.38                   2,002.00                       717.38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586.16                -                                  586.16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1,131.42                     935.00                       196.42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728.58                      110.00                       618.58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241.68                      241.68                -
  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184.37                -                                  184.37
               合   计                  11,162.22                    5,093.35                     6,068.87

        上述客户 2023 年度期后回款单位名称与账面单位名称一致,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

 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等情况。

        (3)2019 年-2022 年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开始合作时间、

 背景调查情况

        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法定代表人                   阮前途
注册资本                     2825766.25185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成立日期                     2022-8-11
                             福建省行政区域电力电量趸售、直供;电力设施修、试(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网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电网
                             调度与管理;电能交易服务;电力科学研究;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信息咨
                             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不含修
                             理);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电能计量和电量采集装
                             置建设、运行、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
经营范围
                             造价咨询,电力工程设计标准及建设定额研究,客户服务,电动汽车充
                             (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电力科技、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
                             业节能服务、电力节能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电力信息通信的建设、运行、
                             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00%持股
备案信息                     董事长:阮前途;董事兼总经理:蔡鸿贤;监事:范斌
开始合作时间                 2022 年

      2)无锡龙舜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钱静卫
注册资本                     21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舜南路 3 号
成立日期                     1993-9-22
                             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叉车的制造;电线电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
                             险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力器材、金属材料、电工器材、普通机械及
经营范围
                             配件的销售;水电安装;百货的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宗良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钱静卫;监事:陶涛
开始合作时间                 2019 年

      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梁旭
注册资本                     10948693.751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122 号
成立日期                     1989-10-20




                                                  7
                             发供电供热,燃气经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设计、
                             开发、销售及咨询,电力项目的设计、技术开发与咨询,电力设施、设备的运行
                             管理、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改造服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设计、
经营范围
                             咨询、开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新能源技术开发,从事电力科技、环保科技、
                             节能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梁旭; 董事兼总经理:汤军; 监事:范斌
开始合作时间                 2017 年

      4)张家港市港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嵘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23-3-22

                             110KV及以下供、受电设施的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
                             力工程设计服务;售电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技
                             术开发、服务、咨询、改造;输变电设备、电力通讯设备、电器机械及器
                             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劳保用品、金属材料、纺织
经营范围                     原料购销,下设电工培训、饮食、住宿企业;物业管理,房屋、道路维修,
                             水电管线养护、管理,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消防管理,房屋租赁,汽车
                             出租;承接委托抄表(电表、水表、燃气表)业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仓
                             储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沈嵘;总经理: 强卫钢;监事:刘亚辉
开始合作时间                 2022 年

      5)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殷新亮
注册资本                     5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宜兴环科园岳东路 293 号
成立日期                     2001-7-3
                             配电柜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配电柜、耐火材料、环保设备、变压器、
                             整流器、电感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机电产
经营范围                     品、电线电缆、变压器的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8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殷新亮;监事:范秀娟
开始合作时间                 2017 年

      6)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邵志明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项路村巨华路 3 号
成立日期                     2011-2-23
                             生产、销售:注塑制品、吹塑制品、金属制品。销售:橡塑制品、玻璃钢制品、
                             建筑材料、电力成套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及无线
经营范围
                             电发射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邵志明持股 95%;蒋静持股 5%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邵志明;监事:蒋静
开始合作时间                 2019 年

      7)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鑫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舜柯社区
成立日期                     1993-4-2
                             生产电力电信类橡塑制品(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电力器材、电工器
                             材、电力金具、铁附件的制造;物料搬运设备的制造;电线电缆、化工原料
                             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通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
经营范围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沈鑫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沈鑫;监事:王磊
开始合作时间                 2020 年

      8)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谢永胜
注册资本                     11541854.76108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上海路 215 号
成立日期                     1988-12-25

                                                   9
                             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外电量购售业务,操
                             办电力建设项目,电能交易服务,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划、设计、运
                             维、检修、研究、咨询、试验、修造,电力器材经销,经营与本企业生产、
                             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
经营范围
                             通信、信息网络与系统及设施的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承修、承试电
                             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汽车销售、租赁、运营,充换电及储能设施建
                             设运营,综合能源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谢永胜; 董事兼总经理:马苏龙; 监事:高正良
开始合作时间                 2014 年

      9)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黄佳俊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598 号
成立日期                     2016-1-29
                             销售:电线电缆及电缆护线管、电力电气产品、家具、家用电器、工艺品、
                             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非
                             危险性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零配件、变电运维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设
                             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输变电设备及零配件、
                             网络设备配件、光纤通讯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网系统设备、计算机
                             软硬件。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经营范围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技术咨询。电气机械及器材、高低压成
                             套设备制造、加工;仪器仪表、电工电料、标识标牌销售。(以上生产项目不
                             含橡胶、塑料及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建筑材料批发;表面功能材
                             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黄佳俊 持股 95%;苏洁持股 5%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黄佳俊; 监事:苏洁
开始合作时间                 2017 年

      10)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史超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山大道 1869-3 号
成立日期                     2015-4-13

                             电力器材及配件、电力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力铁附件、
                             电缆保护管、电能计量箱、低压配电柜的生产和销售;通信技术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
                             采集服务;测绘服务;测绘设备的销售、售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登记机关                     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朱婷婷持股 99%;赵籽言持股 1%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史超;监事:孙波
开始合作时间                 2018 年

      11)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谭巧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
成立日期                     2011-9-1
                             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力器材及配件、电力铁附件、电缆保护管、电能计量
                             箱、低压配电柜、电线、电缆及电力电气生产和销售;家具家用电器、工艺
                             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
                             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集成、通信设备零配件、变电运
                             维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设备、机电设备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
                             件、输变电零配件、网络设备配件、光纤通信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智能电
                             网系统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软硬件设备销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
经营范围
                             子工程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批
                             发;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制
                             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
                             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南京依友空调配件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谭巧华;监事: 欧学琴
开始合作时间                 2017 年

      12)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徐瑞根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宁路 78 号
成立日期                     2003-1-23
                             电力系统设备的研发;电力物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
                             品)、润滑油、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及配件、
经营范围                     五金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
                             置)的销售;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及零部件、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徐瑞根持股 81%;江苏鑫南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徐瑞根 ; 监事:沈娟梅

                                               11
开始合作时间                 2014 年

      13)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宗玉君
注册资本                     10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白沙中路 1 号
成立日期                     2019-12-11
                             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其配件、新材料(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
                             目)研发、制造,电线电缆、电缆保护管、电力器材、电工器材、电力金
经营范围                     具、电力铁附件、物料搬运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金属材
                             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水电安装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扬州市江都区行政审批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宗玉君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宗玉君 ;监事:沈洪才
开始合作时间                 2019 年

      14)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袁凡英
注册资本                     2016 万元人民币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 299 号高能.金域名都 13 幢 1818 室(第
注册地址
                             18 层)
成立日期                     2011-11-10

                             电气、电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以上项目
经营范围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文件经营)

登记机关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或收购交易对手方
                             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                     袁凡英持股 67%;袁有斌持股 33%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袁凡英;监事:袁有斌
开始合作时间                 2018 年

      (4)2019 年-2022 年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1)2020 年较 2019 年

      新增销售前五名客户为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和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国

 鼎塑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销售收入 1,084.26 万元,排名第九。

      2019 年苏州国宇与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主要销售合同总额为 3,520.48,受

 合同执行期间、产品交付验收时点的影响,2020 年苏州国宇对其销售额较大,前述合同实

 现销售收入合计 2,416.99 万元。

      不属于销售前五名客户为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和江西德兰电气有限公司,2020

                                                12
年度销售收入 1,129.31 万元和 1,077.28 万元,排名分别为第七和第八名。

    2)2021 年较 2020 年

    新增销售前五名客户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无锡

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和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江苏

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销售收入 2,930.01 万元和 1,129.31 万元,排名分别为第

六名和第七名。2021 年苏州国宇与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为

2,832.07 万元,上述合同 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345.47 万元。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

有限公司为 2020 年度新增客户,除执行 2020 年度未完成的销售合同外,2021 年度苏州

国宇与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签订的主要销售合同总额为 2,646.47 万元,上述合

同 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627.83 万元。

    不属于销售前五名客户为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江苏东恒电

力器材有限公司和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国网上海市电力

公司 2021 年销售收入 1,255.57 万和 993.73 万元,排名分别为第七名和第九名。江苏东

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没有新增的国网中标订单,苏州国宇与江苏骅腾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不再合作。

    3)2022 年较 2021 年

    2022 年度销售前五名与 2021 年相比,没有重合客户。2022 年度苏州国宇在国网江

苏未有中标信息,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和江苏壹诺电力器

材有限公司在国网上海和国网江苏也均未有国网中标订单。同时考虑苏州国宇的实际交付

能力故减少了与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的合作。故上述客户均不属于销售前五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系苏州国宇 2022 年度新增客户。苏州国宇 2022 年积极拓展

省外业务,2022 年 5 月中标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

公开招标一个项目。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2021 年度销售收入 993.73 万元,排名第九名;

无锡龙舜实业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销售收入 507.46 万元,排名第十五名;无锡市宇超电气

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销售收入 766.68 万元,排名第十二名。2022 年下半年,苏州国

宇加大了与新客户的合作,张家港市港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53.08 万元,排

名第四名。

    2、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获取主要销售合同,对比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并分析变

动原因;
                                           13
  (2)了解和评估收入确认政策,并评价管理层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苏州国宇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收入确认政策在前后各期是否保持

一贯性;

  (3)获得苏州国宇关联交易声明书及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关联自然人签署关联

关系基本情况调查表;

  (4)查询苏州国宇前五大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其与苏州国宇的合作背景,核查

其股权信息,核查前五大客户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前五大客户期后回款进行核查;

  (6)访谈前五大客户,核实是否与大烨智能或苏州国宇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资

金往来。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客户

与大烨智能或苏州国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资金往来等情况。

   (三)结合上述回复及销售退回情况、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情况等说明苏州国宇承诺

期内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确认费用虚增利润以规避承担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形。

   1、具体情况

   (1)2022 年销售退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收入确认期间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线缆保护管 MPP         4.91        2021 年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线缆保护管 MPP         1.83        2022 年
           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JP 柜                  4.22        2022 年

           张家港市港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线缆保护管 MPP         0.12        2022 年

   期后销售退回中, 2019 年-2021 年度销售退回营业收入 4.91 万元,毛利 2.39 万元。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苏州国宇按照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一年以内                  3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30
                                三至四年                  50

                                                     14
                                    四至五年                   70
                                    五年以上                  100

    1)2019 年-2022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账款款账面余额                17,256.73       22,337.59        17,396.69      18,694.5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39.11          834.28        848.88          806.7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1.24%            3.73%          4.88%          4.32%

    2022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系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9 年-2022 年

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一年以内     3,127.60      18.12%      20,196.76            90.42%      14,390.90         82.72%     16,306.27        87.22%
 一至二年    12,038.78      69.76%        2,094.16            9.37%          2,553.90      14.68%      2,046.98        10.95%
 二至三年     2,043.69      11.85%            21.87           0.10%           368.07         2.12%         289.15          1.55%
 三至四年       21.87         0.13%           24.80           0.11%            36.67         0.21%          52.15          0.28%
 四至五年       24.80         0.14%           -               -                47.15         0.27%         -               -
  合 计      17,256.73      100.00%     22,337.59        100.00%         17,396.69       100.00%      18,694.55       100.00%

    2019 年-2021 年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均在 80%以上,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低,

2022 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为 81.88%,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2)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按组合计提比例对比
                    可比公司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双杰电气         12.12%           12.59%         11.74%         9.54%
                    北京科锐         13.47%           11.53%         11.24%         10.16%
                    合纵科技         14.30%           12.66%         12.87%         8.69%
                    中能电气         10.49%            8.84%          9.59%         11.42%
                    灵通股份         13.28%           14.54%         14.35%         19.10%
                    苏州国宇         11.24%            3.73%          4.88%         4.32%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苏州国宇 2022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相比不

存在重大差异,2019 年-2021 年由于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

低。

    2022 年 11 月,苏州国宇因合同纠纷被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反诉,公司预计

                                                       15
               赔偿款 300.00 万元,计入预计负债。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苏州国宇已收到宜兴市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结果如下:①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州国宇货款 693.64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60 余万元(其中

               部分货款利息需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本回复函暂计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②苏州国

               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合计

               220.45 万元。苏州国宇与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

               苏 0282 民初 12834 号,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结案。除此之外,苏州国宇与其他客户不

               存在诉讼情形。

                      苏州国宇主要客户 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符合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中,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129.13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81.88%,截至 2023 年 4 月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已回款 7,530.16 万元。

                      (3)2022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 原材料减值分析

                      苏州国宇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氯乙烯等生产线缆保护管原材料,购入的目的是用

               于生产产成品并对外销售。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可

               变现净值高于原材料账面成本,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2) 库存商品减值分析

                      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经测试,库存商品需计提跌

               价准备 33.56 万元。

                      3) 存货质量及存放状态

                      苏州国宇仓库区域划分合理、堆放整齐、管理完善,不存在毁损的存货。

                      苏州国宇 2019 年-2022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 目                 跌价                              跌价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648.07      -           648.07     910.86      -           910.86      711.66       -         711.66          838.75       -         838.75


                                                                        16
库存商品   312.08     33.56      278.52         360.27    15.60            344.67            384.68     -        384.68    832.33       -    832.33
发出商品       7.09     -            7.09           -       -              -                 -          -        -          -           -     -
在产品     -            -        -                  -       -              -                  45.78     -         45.78         14.43   -     14.43
委托加工
           -            -        -                  -       -              -                  52.69     -         52.69         26.46   -     26.46
物资
 合 计     967.24     33.56      933.68        1,271.13   15.60       1,255.54          1,194.82        -      1,194.82   1,711.97      -   1,711.97

                      综上所述,除少量存货发生减值并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

                了跌价准备外,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明细;

                      (2)对主要客户执行访谈,确认其销售和回款情况;

                      (3)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2019 年-2022 年函证及回函确认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函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779.96        24,913.07        24,116.78   28,702.10

                                发函金额                        3,196.57        24,213.32        23,693.68   27,054.68

                                发函比例                        84.57%              97.19%         98.25%      94.26%

                                回函可确认金额                  1,488.27        18,452.79        15,322.89   22,440.73

                                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比              39.90%              74.07%         63.54%      78.18%

                      注:发函比例=发函金额/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比=回函可确认金额/营业收入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回函金额占报告期各期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78.18%、

                63.54%、74.07%和 39.90%。针对回函不符,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并核查支持性文件;针

                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了替代程序,了解未回函的原因,并核查了相关客户的订单、发票、

                发货记录或签收记录等资料。

                      2)应收账款函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17,270.13           22,337.59        17,396.69   18,694.55

                                发函金额                    16,921.87           21,835.24        16,946.09   17,363.71

                                发函比例                        97.98%              97.75%         97.41%      92.88%

                                回函可确认金额              13,276.06           17,545.13        11,377.14   13,502.03

                                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比              76.87%              78.55%         65.40%      72.22%

                      注:发函比例=发函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比=回函可确认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通过函证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了核实,回函金额占 2019 年-2022 年各年末应收账款余
                                                                               17
额的比重分别为 72.22%、65.40%、78.55%和 76.87%。针对回函不符,了解回函不符的

原因并核查支持性文件;针对未回函客户,实施了替代检查程序,检查了相关客户的订单、

第三方物流记录和期后收款的银行流水等支持性文件。

       (4)抽查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回款的银行流水;

       (5)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

       (6)获取苏州国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表以及在手订单;

       (7)获取苏州国宇库存商品收发明细账,检查退货原始单据及相关会计处理。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国宇承诺期内业绩真实、准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

确认费用虚增利润以规避承担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说明 2019 年末至 2022 年末对苏州国宇进行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构成及关键假设

的内容与变化,并对比 2019 年末至 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各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率、折现率等,详细分析参数选取依据、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具体情况

       2019 年,大烨智能采用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苏州国宇 70%的股权,共计
30,94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 6,188.0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大烨智能持有苏
州国宇 70%股权,苏州国宇成为大烨智能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合并成本 30,940.00 万元超
过按比例获得的苏州国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8,831.62 万元,因此将差额的 70%即
15,475.87 万元确认为苏州国宇资产组相关的商誉。2020 年为评估机构首次实施商誉减值
测试评估。

       (1)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构成变化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合并报表账     2021 年合并报表账     2020 年合并报表账面
长期资产                            面价值4,491.04        面价值7,564.67          价值8,196.83
其中:固定资产                           3,314.77              6,060.97               6,466.35
   无形资产                              1,038.56              1,473.09               1,698.59
   长期待摊费用                            137.70                 30.61                  31.89

商誉                                    15,475.87            15,475.87               15,475.87
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19,966.91            23,040.54                23,672.7
归属少数股东权益商誉调整值               6,632.51              6,632.51               6,632.51

   调整后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26,599.42            29,673.05               30,305.21

       1)资产组(CGU)划分原则

                                           18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苏州国宇管理层确定:将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及
商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经过多次讨论,认为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明确,
主营业务产品直接与市场衔接,由市场定价;公司管理层认定的资产组是能够产生独立现
金流、并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最小资产组,符合资产组认定的相关要件。因此,
评估人员以经苏州国宇管理层认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及商誉作为一个资产组,
并以该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

    2)商誉资产组范围为经营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包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

    3)2022 年末减值测试与商誉历史期计量时确定的商誉资产组范围存在差异,资产组
范围内剔除以前年度自用,自 2022 年期间对外出租(长期)的投资性房地产。对相关长
期资产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长期资产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489.87      560.25    929.62

                      土地使用权                233.64       58.41    175.23



    (2)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各预测期关键假设对比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各期涉及的评估假设包括一般性假设
和特殊假设,一般性假设均保持一致无变化,其中关键性假设内容及对比情况如下:

主要假设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假设 被合并 主体未来   1.假设被合并 主体未来将采取       1.假设被合并主体未来将采取的
           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     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        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
           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        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     基本一致。                        致。
           本一致。                 2.假设资产组 业务预计未来现       2.假设资产组业务预计未来现金
           2.假设 被合并 主体在现   金流量的预测基于被合并主体        流量的预测基于被合并主体现有
           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     现有的管理模式保持不变。          的管理模式保持不变。
           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3.有关利率、 汇率、赋税基准       3.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
           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     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        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
           持一致。                 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3.有关 利率、 汇率、赋   4.假设评估基 准日后资产组的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
           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     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        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
特殊假设
           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出为均匀流出。                    均匀流出。
           变化。                   5.苏州国宇于 2019 年 11 月 22     5.苏州国宇于 2022 年 10 月 12
           4.假设 评估基 准日后资   日    获    得   编   号     为   日    获   得    编   号   为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均匀     GR201932003335 号高新技术         GR202232002168 号高新 技术
           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     企业证 书,有 效期 三年,自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次评
           流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制造业企     估,基于对公司提供的近期知识
           5.苏州 国宇于 2019 年    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        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
           11 月 22 日获得编号为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        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信
           GR201932003335 号高      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        息)的分析,在《高新技术企业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        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
           期三年。本次评估,基     生 额 的 100% 在 税 前 加 计 扣   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不发生重
           于对公司提供的近期知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        大调整的前提下,我们假设公司

                                                19
          识产权、科技人员、研        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         在未来年度能持续满足《高新技
          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        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条
          度发展情况报表(信          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件,取得高 新技术 企业认 证证
          息)的分析,在《高新        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书,并按目前规定享受相关税收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本      优惠政策,即所得税享受 15%
          法》及《高新技术企业        次评估,基于对公司提供的近        的优惠所得税率。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不        期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        6.大烨智能管理层于 2023 年 4
          发生重大调整的前提          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        月召开对苏州国宇经营调整事项
          下,我们假设公司在未        况报表 (信息 )的 分析,在       会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会议
          来年度能持续满足《高        《高新 技术企 业认 定管理办       决定 2024 年起由苏州国宇对低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压配电柜生产设备业务自主进行
          法》的认定条件,取得        理工作指引》不发生重大调整        国网招投标并生产经营,苏州国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          的前提下,我们假设公司在未        宇涉及相关产品资质申请事项将
          书,并按目前规定享受        来年度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        于 2023 年完成。假设苏州国宇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条        涉及相关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资质
          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        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        申请事项将于 2023 年完成通过
          所得税率,研发费用在        书,并按目前规定享受相关税        审核,自 2024 年起可以进行国
          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        收优惠 政策, 即所 得税享受       网自主投标并生产经营。
          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        15%的优惠所得税率,研发费
          50%加计扣除。               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按照研发费用的 100%加
                                      计扣除。



    (3)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各预测期限、永续增长率、营
业收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等指标的对比分析

    1)各预测期限、永续增长率对比分析

    根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企业经营情况,苏州国宇的资产组 2020 年末、2021
年末以及 2022 年末的预测期均采用 5 年,此后为永续期,在永续期阶段保持预测期最后
一年水平,不考虑增长。列表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末

                        预测期              5年          5年          5年
                        永续期增长率        0%            0%           0%

    对比可知 2020 至 2022 年末预测的预测期以及永续期增长率均符合减值测试准则要求,
且三年预测处理口径均保持一致。

    2)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对比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目
2020 年
          收
末商减         25,042.71    25,955.70     26,667.83    27,156.82   27,156.82
          入
预测数
          增
据
          长    3.84%         3.65%        2.74%         1.83%        0.00%
          率
2021 年   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末商减    目   (实际数)
预测数    收
               24,913.07    24,464.88     24,478.26    25,742.66   26,766.74    27,243.14
据        入

                                                  20
           增
           长               -1.80%      0.05%      5.17%       3.98%       1.78%
           率
           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目   (实际数)    (实际数)
2022 年
           收
末商减          24,913.07   3,779.96   4,778.76   13,694.69   15,350.66   16,620.24   17,318.51
           入
预测数
           增
据
           长                          26.42%     186.57%      12.09%      8.27%       4.20%
           率
    苏州国宇管理层基于商誉所在资产组过去的经营情况、发展趋势和未来规划、宏观经
济因素、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对未来 5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别分别
进行预测。各期预测时,苏州国宇根据每期在手订单情况、前期收入实现情况等,测算未
来预期收入。

    ①历史各期预测期营业收入预测时,2020 年、2021 年的预测思路以及预测逻辑保持
一致,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期 5 年收入和稳定期营业收入与 2020 年末相比不存
在重大差异。同时,2021 年销售收入实际完成数据与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数据差异
率不足 1%。

    ②2022 年,因为经济环境变化导致上半年出现停工现象,同时苏州国宇新旧管理层更
替,苏州国宇未能有效进行国网招投标以及老客户订单的维系,导致苏州国宇销售收入实
际完成数据与 2020、2021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数据相比锐减。

    ③2023 年,考虑到新管理层接管苏州国宇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对企业客户资源维系的
影响,2023 年苏州国宇营业收入预测主要基于 2022 年末在手订单及 2023 年度预计可获
取订单金额,全年营业收入预计 4,778.76 万元,折算成含税销售额为 5,400 万元,均为电
缆保护管销售额。

    ④2024 年及后续年度,在经历 2023 年的缓冲期后,苏州国宇对以前年度外部客户资
源基本取得正常联系并达成持续合作,营业收入将有所恢复,2024 年预测营业收入
13,694.69 万元,折算成含税销售额为 15,475 万元,其中电缆保护管销售额 12,475 万元,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销售额 3,000 万元。2024 年后续年度营业收入将基于此数据按一定增长
率预测。

    2023 年及 2024 年电缆保护管销售额预测如下:

    A、基于企业交货周期性特点,2022 年未有效招投标导致电缆保护管 2023 年在手订
单较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国宇共有在手订单 3,318 万元,其中 2023 年预计
交付产生销售额 2,323 万元,2024 年交付产生销售额 995 万元;

    B、新管理层接手后需要一定时间对其进行内部架构以及外部客户资源的梳理整合,
2023 年预计新增订单 7,800 万元,其中 2023 年交付产生销售额 3,077 万元,2024 年交付
产生销售额 3,780 万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原长期合作客户已中标 2,414.9 万元,

                                             21
苏州国宇目前正在积极与其洽谈合作;

    C、根据苏州国宇历史数据,线缆保护管长期稳定大客户销售收入占线缆保护管总收
入比重年均超 85%,故线缆保护管收入预测主要针对大客户新增订单预测。

    苏州国宇自主招投标(国网电力江苏、上海)2021 年中标统计如下:

                                                           平均中标含税金    取值(万元)(取
                               数量     金额(万元)
        2021 年中标情况                                      额(万元)        整到十万)
                                2              1,744.52            872.26              870.00

    苏州国宇长期合作大客户 2021-2023 年主要中标统计如下:

                                                           平均中标含税金    取值(万元)(取
                                数量    金额(万元)
         2021 年中标情况                                       额(万元)          整到十万)
                                 17            21,949.33          1,291.14
苏州市国鼎塑业有限公司              2           2,720.07          1,360.04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2           2,714.54          1,357.27
江苏壹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2            2,500.2          1,250.10
江苏优高科技有限公司                3           4,504.81          1,501.60
安吉金朋管业有限公司                1           1,236.73          1,236.73
江苏诚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           3,914.66          1,304.89
苏州旭能管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2,891.86           963.95
苏州特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1           1,466.46          1,466.46
                                                           平均中标含税金
                                数量     金额(万元)
         2022 年中标情况                                       额(万元)
                                    2           2,390.90          1195.45
无锡金源电力电信塑胶有限公司        2           2,390.90           1195.45
                                                           平均中标含税金
                                数量     金额(万元)
      2023 年上半年中标情况                                    额(万元)
                                    2            2,414.9          1,207.45
江苏骅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           1,307.65          1,307.65
苏州市新大地管业有限公司            1           1,107.25          1,107.25
2021-2023 年平均中标金额                                          1,231.35            1,230.00

    根据历史数据,预测苏州国宇 2024 年自主招投标预计中标数量 2(上海、江苏地区各
中 1 个),平均中标金额 870 万计算,共新增订单金额 1,740 万元;

    根据历史数据,预测苏州国宇长期合作方 2024 年预计中标数量 10(出于谨慎性,考
虑到可能存在一定数量的客户流失率按 2021 年的 60%计算 17*60%=10),平均中标金额
1,230 万元计算,共新增订单金额 12,300 万元;

    2024 年主要客户新增电缆保护管订单金额为 1,740+12,300=14,040 万元;

    根据苏州国宇历史年度对电缆保护管上、下半年新增订单交货周期在当年确认收入比
例统计,全年新增订单在当年度确认收入占比约为 50%-60%,本次取值 55%;

    2024 年主要客户新增电缆保护管订单当年交付产生销售额为 14,040*55%=7,700 万元

                                          22
(取整到百万);

    综上,2024 年度电缆保护管预计销售额为 995+3,780+7,700=12,475 万元。

    2024 年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能计量箱销额预测如下:

    2023 年新管理层接管后,苏州国宇电能计量箱已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一纸证明”,后
续相关产品将参与国家电网的资格审查相关工作,预计 2024 年初该产品将具备参与国家
电网招投标的资格。

    2022 年由于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电网体系招标额大幅下滑,故 2022 年国网招标数据
不具有参考性。根据历史数据统计,2021 年度国家电网江苏、上海、山东地区对电能计量
箱的招标量约 100 个包,共计 214,056.75 万元,基于 2024 年度国家电网将恢复至 2021
年度招标额假设,苏州国宇预计能中标 2-3 个包,中标金额约 5,500 万元,并于 2024 年
交付产生销售额 3,000 万元。苏州国宇历史年度中对电能计量箱的销售额大于 3,000 万元,
故在产能上具有完成该销售额的所需设备及人员。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占收入比重对比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0 年
末商减    息税折旧摊
                       7,144.44   7,156.67   7,004.05   6,781.66   6,700.22
预测数    销前利润
据        息税折旧摊
                       28.53%     27.57%     26.26%     24.97%     24.67%
          销前利润率
                       2021 年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1 年                (实际数)
末商减    息税折旧摊
                       6,741.63   6,039.43   6,455.72   6,609.51   6,677.83   6,782.01
预测数    销前利润
据        息税折旧摊
                       27.06%     24.69%     26.37%     25.68%     24.95%     24.89%
          销前利润率
                       2021 年    2022 年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2 年                (实际数)   (实际数)
末商减    息税折旧摊
                       6,741.63   -928.66    271.21     2,544.49   2,965.56   3,276.58   3,425.81
预测数    销前利润
据        息税折旧摊
                       27.06%     -24.57%    5.68%      18.58%     19.32%     19.71%     19.78%
          销前利润率
    公司基于一贯性的原则,计算预测期间生产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从而得出预测期
EBITDA 金额。

    2021 年较 2020 年预测期 5 年 EBITDA 占收入比例不存在重大变化。

    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期 5 年 EBITDA 占收入比例相比于 2021 年末商誉减
值测试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①基于销售收入的减少,单次交货规模较低,运输配送单次货车基础成本上升;

    ②基于销售收入的减少,对能源费,主要为电费,产线开工基础电费高。



                                              23
    (4)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各预测期折现率取值对比分析

项 目        Rf        MRP         β        Rc          Re         Rd         WACC     WACCBT
2020 年      3.14%      7.29%     0.9476      3.5%     13.55%     4.427%       12.00%   14.2441%
2021 年      2.78%      7.42%     0.8077      3.5%     12.71%     4.370%       12.00%   14.0135%
2022 年      2.84%      7.14%     0.8973      4.0%     13.25%     4.018%       11.84%   13.4805%

    1)无风险报酬计算方法

    无风险报酬计算方法一致。测算均采用剩余到期年限 10 年期及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
率确定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确定方法

    市场风险溢价确定方法一致。均以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
报酬率,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值计算选择的可比公司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剔除原因
 002358.SZ        森源电气                                                                ST

 002706.SZ        良信股份      002706.SZ     良信股份        002706.SZ    良信股份
 300423.SZ        昇辉科技      300423.SZ     昇辉科技        300423.SZ    昇辉科技
 300444.SZ        双杰电气      300444.SZ     双杰电气        300444.SZ    双杰电气
 600468.SH        百利电气      600468.SH     百利电气        600468.SH    百利电气
 600517.SH        国网英大                                                                ST

    4)D/E 确定方法

    资本结构 D/E 确定方法相同。均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资产组的
目标资本结构 D/E。

    5)个别风险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

    在综合分析企业规模、核心竞争力、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依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特
定风险系数。受苏州国宇 2023 年核心管理层更换影响,对企业发展放缓及公司治理能力
进行了个别风险增加的考虑。

    综上,商誉减值测试各期,折现率计算涉及相关参数的选取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2、核查程序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

往预测的准确性;


                                                  24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估

事务所的评估工作,包括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就商誉减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

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4)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

情况。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对苏州国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对关键内

容的假设与及关键参数的选取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年报披露,你公司的船舶资产报告期内因改造导致未按期投入运营,因船舶

资产交易引发的诉讼纠纷处于法院审理过程中。请你公司:

   (2)说明在改造期间相关船舶资产是否处于停用状态,如是,请说明未将船舶资产

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并停止计提折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如否,请说明具体依据。

   (5)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船舶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对其未计提减值准备的

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说明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交易事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原因,你公

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相关股权资产是否仍然列入合并

报表范围和具体会计处理情况,持有该股权资产对你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

及你公司后续的处置安排。

   (7)说明对于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案件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

以及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请年审会计师对事项(2)(5)(6)(7)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在改造期间相关船舶资产是否处于停用状态,如是,请说明未将船舶资产

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并停止计提折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如否,请说明具体依据。

   1、具体情况

   船舶资产为大烨新能源购买铧景零壹、铧景零贰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即
                                         25
船舶资产锦华 01、锦华 02 的所有权和剩余待支付款项,总价人民币 8.54 亿元。船舶资产

在购入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随后进行了吊机改造,完成后风机吊装高度将增加到甲板上 132 米,能极大地提

升两艘船舶的吊装能力和吊装效率,同时提高船舶施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大烨新能源与

西伯瀚(上海)海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伯瀚”)分别签署了锦华 01、锦华

02 船 660 吨全回转起重机的采购合同,购买 660 吨全回转起重机 2 台,总价人民币

10,600 万元。2022 年 5 月,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和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

限公司与浙江友联签订船舶平台的吊机改造合同,总价人民币 13,620 万元。截至 2022 年

末,吊机改造工程尚在进行中,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

    船舶资产和吊机改造属于两项可明确区分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中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1)资本化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

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

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2)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与固

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公司的船舶资产后续支出主要是为了维护船舶资产

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公司对船舶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维护。故船舶资产

的日常修理费用属于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

    由于吊机在改造过程中,故船舶资产 2022 年未能进行作业,处于停工状态。根据关

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2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 号)二、

编制 2022 年年报应予关注的准则实施重点技术问题中“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 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2、核查程序

    (1)获取关于船舶资产购买、吊机购买以及吊机改造相关合同;

    (2)复核公司对于船舶资产、吊机及其改造的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船舶资产购入后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26
则等相关规定。

   (二)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船舶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对其未计提减值准备的

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

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公司选择收益法测算船舶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1)现金流口径

   收益口径为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且为税前现金流。

   (2)计算模型




   公式中:

   P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 t :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资产组预计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 ,,n;

   r:折现率;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3)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作为资产组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年度总收入-年度总费用

   2)收益期的确定

   根据船舶资产的折旧年限,本次对船舶资产的收益期限按 18 年考虑。

    3)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测算折现率为 9.25%。


                                         27
                        (4)测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折现年份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当年作业月份                           9.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吊装台数                              38.00        56.00        67.00          67.00       67.00       64.00      67.00       67.00        67.00

 吊装单价                             250.00       263.00       276.00         290.00      305.00     320.00      336.00      353.00       353.00

 年总收入                          17,431.19    27,023.85    33,930.28    35,651.38     37,495.41   37,577.98   41,306.42   43,396.33    43,396.33

 吊装收入                          17,431.19    27,023.85    33,930.28    35,651.38     37,495.41   37,577.98   41,306.42   43,396.33    43,396.33

 收入增长率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

 年总费用                          10,019.53    12,002.07    11,928.43    11,660.15     11,410.71   12,613.39   12,196.75   12,602.01    12,602.01

 2-1 施工费                           825.69     1,158.17     1,215.41     1,277.06      1,343.12    1,409.17   1,479.63    1,554.50     1,554.50

 2-2 驳船租金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2-3 交通艇租金                     1,321.10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2-4 船员费用                         849.06     1,132.08     1,188.68     1,248.11      1,310.52    1,376.04   1,444.85    1,517.09     1,517.09

 2-5 燃料油费                       2,389.38     3,185.84     3,345.13     3,512.39      3,688.01    3,872.41   4,066.03    4,269.33     4,269.33

 2-6 伙食费用                         238.94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2-7 现场岸基项目部                    84.9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2-8 日常物料(包含滑油的消耗)       159.2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9 保险费                           317.55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2-10 船机设备维保费用                318.5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2-11 安措费                          348.62       540.48       678.61         713.03      749.91     751.56      826.13      867.93       867.93

 2-12 税金及附加                                    52.07       167.15         176.11      185.71     185.80      246.66      259.72       259.72

 2-13 融资利息                      2,400.00     1,800.00     1,200.00         600.00

 2-14 其他费用(包括大修费用)        339.62       452.83       452.83         452.83      452.83    1,337.79     452.83      452.83       452.83

 2-15 残值收益

 年净收益                           7,411.66    15,021.78    22,001.85    23,991.23     26,084.70   24,964.59   29,109.67   30,794.32    30,794.32

 净现金流                           7,411.66    15,021.78    22,001.85    23,991.23     26,084.70   24,964.59   29,109.67   30,794.32    30,794.32

   折现率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折现系数-期中折现                  0.9567       0.4315       0.3950         0.3615      0.3309     0.3029      0.2773      0.2538       0.2323

 现值                               7,090.74     6,481.90     8,690.73     8,672.83      8,631.43    7,561.77   8,072.11    7,815.60     7,153.52

                (续)

              项 目               第 10 年     第 11 年     第 12 年     第 13 年       第 14 年    第 15 年    第 16 年     第 17 年      第 18 年

折现年份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当年作业月份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吊装台数                             67.00        64.00        67.00           67.00       67.00       67.00        64.00       67.00            67.00

吊装单价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353.00

年总收入                          43,396.33    41,453.21    43,396.33    43,396.33      43,396.33   43,396.33   41,453.21    43,396.33    43,396.33

吊装收入                          43,396.33    41,453.21    43,396.33    43,396.33      43,396.33   43,396.33   41,453.21    43,396.33    43,396.33

                                                                         28
收入增长率                           -           -           -             -          -           -           -           -           -

年总费用                         12,602.01   14,359.33   12,602.01   12,602.01     12,602.01   12,602.01   14,359.33   12,602.01   7,602.01

2-1 施工费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1,554.50

2-2 驳船租金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426.79

2-3 交通艇租金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1,761.47

2-4 船员费用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1,517.09

2-5 燃料油费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4,269.33

2-6 伙食费用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318.58

2-7 现场岸基项目部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113.21

2-8 日常物料(包含滑油的消耗)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12.39

2-9 保险费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423.40

2-10 船机设备维保费用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424.78

2-11 安措费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867.93

2-12 税金及附加                    259.72      247.13      259.72         259.72     259.72      259.72      247.13      259.72      259.72

2-13 融资利息

2-14 其他费用(包括大修费用)      452.83    2,222.74      452.83         452.83     452.83      452.83    2,222.74      452.83      452.83

2-15 残值收益                                                                                                                      -5,000.00

年净收益                         30,794.32   27,093.88   30,794.32   30,794.32     30,794.32   30,794.32   27,093.88   30,794.32   35,794.32

净现金流                         30,794.32   27,093.88   30,794.32   30,794.32     30,794.32   30,794.32   27,093.88   30,794.32   35,794.32

  折现率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9.25%

  折现系数-期中折现                0.2126      0.1946      0.1781         0.1631     0.1493      0.1366      0.1251      0.1145      0.1048

现值                             6,546.87    5,272.47    5,484.47    5,022.55      4,597.59    4,206.50    3,389.44    3,525.95    3,751.24

                      按收益法测算,船舶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 111,967.71 万元,账面船舶及其改造工程合

                 计 97,014.28 万元,其中:计入固定资产 77,228.17 万元,在建工程吊机改造 19,786.11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船舶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故不需计提减值。

                      2、核查程序

                      (1)获取管理层对船舶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评价相关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2)复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测算过程;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 2022 年末,船舶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不需要计提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说明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交易事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原因,你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相关股权资产是否仍然列入合

                 并报表范围和具体会计处理情况,持有该股权资产对你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以及你公司后续的处置安排。

                                                                     29
    1、具体情况

    (1)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交易事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原因,公司是

否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海湾科技为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法定主体,及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是海湾科技的法定义务。

    公司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交易事项生效后,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邮件及书面

方式督促海湾科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海湾科技未向公司出

具任何关于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原因的书面说明或函件。

    2)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与宁波宝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因标的公司

(海湾科技)存在影响后续资本运作的实质性障碍导致资本运作无法推进或者失败,受让

方(大烨智能)决定取消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宁波宝舟)需配合受让方完成 10%股权的

退还手续,并退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和其年化 4%的利息,涉及税费各自承担,且受让方

此种取消本次交易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9 日,因前述《股权转让协议》所涉回购条款被触发,宁波宝舟与公

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宝舟以 12,750 万元(12,500 万元股权转

让款及资金使用利息 25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海湾科技 10%股权。2022 年 1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

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故公司向宁波宝舟转让股权事项合法、有效。海湾科技是否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次交易实质,公司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也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2)相关股权资产是否仍然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和具体会计处理情况,持有该股权资

产对你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后续的处置安排

    根据大烨智能与宁波宝舟签订的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大烨智能将“长期股权投

资”科目下对海湾科技的 12,500 万元投资调整为“其他应收款-宁波宝舟”12,750 万元,

同时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50 万元。据此,海湾科技 10%股权资产不再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大烨智能、大烨新能源与宁波宝舟、江苏铧景锆

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景锆孚”)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大烨智能将

持有的对宁波宝舟 12,750 万元的债权转移给大烨新能源,宁波宝舟将持有的对大烨智能

12,750 万元的债务转移给铧景锆孚,铧景锆孚需向大烨新能源支付 12,750 万元,并与大
                                       30
烨新能源支付给铧景锆孚 29,200 万元购买船舶对价款中的 12,750 万元相抵销。据此,公

司将“其他应收款-宁波宝舟”与“应付账款-铧景锆孚”抵消 12,750 万元。持有海湾科

技 10%股权期间,公司在报告期内产生利息收入 250 万元,未对其他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对于海湾科技 10%股权,公司后续将再次督促海湾科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湾科技

仍不履行的,公司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交易事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原因;

    (2)获取公司出售海湾科技 10%股权相关协议,复核其账务处理。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

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故公司向宁波宝舟转让股权事项合法、有效。海湾科技是

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次交易实质,公司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也无需确认预

计负债。转让后,相关股权资产无需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除在报告期内产生利息收入 250

万元外,未对其他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说明对于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案件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

以及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1、具体情况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案号(2022)苏 0115 民初 14867 号合同纠纷案,铧景锆

孚请求因大烨新能源未支付交易对价 10,38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0,380 万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按照 1.5 倍 LPR 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为由,向南京市江

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烨新能源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应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29,200 万元,以铧景锆孚承担

宁波宝舟回购大烨智能收购宁波宝舟所持有的海湾科技 10%股权的回购款冲抵 12,750 万

元,银行存款支付 6,070 万元,剩余应付交易对价 10,380 万元,以 10,380 万元为基数,

1.5 倍 LPR 为利率,计算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逾期利息

375.91 万元,计入预计负债。

    2、核查程序

    (1)获取(2022)苏 0115 民初 14867 号相关诉讼材料;

    (2)复核公司逾期利息的计算过程。

    3、核查意见
                                         31
    经核查,我们认为,对于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案件预计负债的计

提依据充分、谨慎。



    问题四、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退出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决策委员会,并据此认定你公司对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具有重大

影响,对该基金的投资业务的核算由权益法转变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列报。请你公司:

    (1)说明临近报告期末退出该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原因,是否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你公司持有该合伙企业的份额、持有目的和在合伙企业日

常管理、利润分配、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说明你公司是

否确实对该合伙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相关认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结合对投资份额的交易流动性、相关主体对外投资主要资产的类型与实际价值

情况、投资份额估值方法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对该合伙企业投资份额和“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科目下其他投资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逐项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下所涉项目投资份额报告期内公允价值

的变动原因、变动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以及说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的确认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通过操纵相关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不当调节利润

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临近报告期末退出该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原因,是否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你公司持有该合伙企业的份额、持有目的和在合伙企业日

常管理、利润分配、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说明你公司是

否确实对该合伙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相关认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具体情况

    为了抓住国内集成电路和 5G 概念产业发展的机遇,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

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参与成立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体”)。
                                        32
2022 年,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研究发展储能及光伏业务,同时,公司通过重大资产

重组收购的锦华 01、锦华 02,后续改造业务亦需要大额资金投入。为优化投资结构与布

局,增强资产流动性,加快资金回流,公司将原持有的 25%南京金体股权中 15%股权份额

转让给苏州国宇。根据南京金体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9 月底,南京金体过往投

资项目已产生溢价约 8,400 万元,基于对南京金体专业能力的信任,同时亦考虑集中公司

相关力量焦聚于公司主营业务,故公司决定退出南京金体投资决策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公司以 8,800 万元(对应已

出资份额 7,5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转让 15%南京金体股权份额及退出南京金体

投资决策委员会,上述议案经董事会成员全票通过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产业

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苏州国宇已付清上述基金份额转让款,资

金来源于苏州国宇日常经营结余资金。南京金体全体合伙人同意上述事项并签署了合伙协

议修正案,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

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股权变更生效后,大烨智能持有南京金体 10%股权,苏州国宇持有南京金体 15%股权,

均为南京金体的有限合伙人。为加快资金回流及焦聚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投资南京

金体由长期持有股权以获取分红收益为主要目的转变为以出售为主要目的,后续将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及市场行情择机安排转让部分基金份额。根据南京金体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

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日常管理,亦不得干预合伙企

业项目投资和退出决策。南京金体采用“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对于可分配资金,

先按全体合伙人实缴比例分配各合伙人的本金至实际缴纳的累计出资额,再按实际缴纳累

计出资额的 8%年化收益率(单利)分配门槛收益,最后超额收益部分,20%分配给普通

合伙人,80%在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南京金体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原由 7 名成员构

成,其中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委派 4 名代表,大烨智能委派 1 名代表,根据南京金体合伙

协议修正案,大烨智能退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不再享有派人权利,变更后,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仍为 7 名,其中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委派 5 名代表。南京金体的有限合伙

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承担对合伙企业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对南京金体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对该基金的投资业务的核算由权益法
                                       33
       转变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列报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及议案,评价公司对南京金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目的

       是否发生变更;

             (2)获取南京金体合伙协议及其合伙协议修正案,评价变更的内容是否导致大烨智

       能对南京金体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3)复核公司对于南京金体投资份额的会计处理。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该合伙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相关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二)结合对投资份额的交易流动性、相关主体对外投资主要资产的类型与实际价值

       情况、投资份额估值方法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对该合伙企业投资份额和“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科目下其他投资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具体情况

             (1)2022 年末南京金体对外投资主要资产的类型与实际价值情况

             南京金体投资领域为围绕半导体及 5G 产业领域进行投资,覆盖前述领域产业链的上

       中下游,同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下的其他产业进行部分投资。

             截至 2022 年末,南京金体对于投资的资产均以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公允价值确认方

       法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南京金体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

       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具体如

       下:
                          项目目前的状态                               估值方法
                                己退出的            按照己实际收到现金计算
  未                                                按照估值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市
  退                              己上市的
                                                    值计算
  出
的 购 回 划 计最未近 一 年 内    无再融资           按照投资成本计算


                                               34
     新投资的    有再融资                              按照再融资的价格计算
                 最近存在转让或再融资的                按照转让或再融资的价格计算
                                                       按照最近一年净利润*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大于 30
                 公司最近四个      己经申报 IPO 的
                                                       的取 30)*80%计算
                 季度合计未亏
                                                       按照最近一年净利润*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大于 30
                 损、未出现业      预计 1 年内申报
                                                       的取 30)*70%计算。若估值低于按照投资协议约定
            最   绩下滑超过             IPO 的
            近                                         计算的回购金额的,则取回购金额为估值结果
     投          50% 且 可 比 上
            未                                         按照最近一年净利润*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大于 30
     资     发   市公司市盈率      预计 1 年后申报
     超                                                的取 30)*60%计算。若估值低于按照投资协议约定
            生   未超过 100 的          IPO 的
     过     转                                         计算的回购金额的,则取回购金额为估值结果
     一     让                                         按照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80%计
     年     或
     的          公司最近一年      己经申报 IPO 的     算,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80%的结果大于 2 的则取
            再                                         2
            融   亏损或者业绩
            资   下滑超过 50%                          按照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70%计
            的   或者可比上市      预计 1 年内申报     算,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70%的结果大于 2 的则取
                 公司市盈率大           IPO 的         2。若估值低于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计算的回购金额
                 于 100 的                             的,则取回购金额为估值结果
                                   预计 1 年后申报     按照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60%计

    按照上述估值方法,2022 年末南京金体对外投资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估值方法         公允价值
                                   再融资价格法       26,738.31
                                   回购法              5,486.61

                                   成本法              5,100.00
                                      合    计        37,324.92

    南京金体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立信中联(2023)D-075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投资份额估值方法

    根据《合伙人协议》和《合伙协议修正案》,南京金体认缴合伙人出资额人民币 5 亿元,

其中:大烨智能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苏州国宇认缴出资额 7,500 万元。公司聘请了江

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评估大烨智能持有的南京金体 10%基金份额

价值和苏州国宇持有的南京金体 15%基金份额价值,并出具华辰评字(2023)第 016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估值技术方面,常用的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被投资单位成立

时间较短,且不同基金公司投资项目选择差异性较大,与被投资单位有类似投资项目基金

份额交易案例无法收集,不具备市场法评估条件,无法采用市场法评估委估基金份额公允

价值;被投资单位成立时间短,尚未进入收益期,历史年度无收益分配记录,被投资单位

投资人投资收益取决于被投资单位所投项目及其可能的退出方式,基于目前被投资单位现

                                                 35
状,无法对其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预测,不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无法采用收益法评估

委估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大烨智能及苏州国宇对南京金体持股比例不高,不拥有控制权、

也不属于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投资,因此,无法协调对南京金体实施现场整体评估,但可

以协助收集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章程、基准日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可提供部分与被

投资项目相关资料,基于此,结合《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试行)》相关

要求,本次评估选择采用成本法确定被南京金体合伙人全部权益公允价值,再依据合伙协

议中的约定计算委估基金份额公允价值。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至第十九条规定:

    “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八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

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

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

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南京金体《合伙协议修正案》,大烨智能和苏州国宇属于有限合伙人,在投资决策

委员会中不占有席位,对其投资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对于该基金的持有目的也

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所以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预计持有期间 1 年以上,故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金融资产”。

    2、核查程序

    (1)获取立信中联(2023)D-0753 号 2022 年度南京金体审计报告;

    (2)获取华辰评字(2023)第 0164 号关于金体投资份额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价

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估事务所的评估
                                       36
工作,并就南京金体基金份额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达成一

致意见。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烨智能具备对该合伙企业投资份额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科目下其他投资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三)逐项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下所涉项目投资份额报告期内公允价值

的变动原因、变动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以及说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的确认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通过操纵相关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不当调节利润

的情况。

    1、具体情况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下所涉项目投资份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南京金体                                          9,000.00       1,729.52    10,729.52
 泰州金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4,369.06     5,369.06
 (以下简称“泰州金丽”)
 嘉兴金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313.38       713.38
 (以下简称“嘉兴金物”)
 南京交控麒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         -             600.00
 (以下简称“南京交控”)
                     合 计                        11,000.00       6,411.95    17,411.95

    (1)南京金体

    根据华辰评字(2023)第 0164 号《资产评估报告》,被投资单位南京金体合伙人全部

权益公允价值 37,835.25 万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计算公司投资份额的公允价

值,分配顺序为:1)分配合伙人本金,按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合伙人

的本金,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收回其实际出资额;2)分配门槛收益,如经上述分

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

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3)

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部分 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实际缴纳出资比例分配。

    截至 2022 年末,南京金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尚未实缴完毕,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7
50,00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29,040.00 万元。大烨智能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0%,实缴出资额 1,500 万元,实缴出资比例 5.17%;苏州国宇认缴出资额

7,5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5%,实缴出资额 7,500 万元,实缴出资比例 25.83%。超额

收益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和认缴出资比例计算的投资份额公允价值如下:

    1)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阶段分配
     阶   段   分方法      剩余分配金额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    其中: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第一阶段   本金              37,835.25               29,040.00          1,500.00   7,500.00
    第二阶段   门槛收益            8,795.25     8.00%     2,842.09             7.23      761.91
    第三阶段   超额收益            5,953.15     80.00%    4,762.52           246.00    1,229.99
          合   计                                                           1,753.23   9,491.90

    2)按照认缴出资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阶段分配
     阶   段   分方法      剩余分配金额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    其中: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第一阶段   本金              37,835.25               29,040.00          1,500.00   7,500.00
    第二阶段   门槛收益            8,795.25     8.00%     2,842.09             7.23      761.91
    第三阶段   超额收益            5,953.15     80.00%    4,762.52           476.25      714.38
          合   计                                                           1,983.48   8,976.29

    第三阶段超额收益的计算按照谨慎性原值,取认缴比例和实缴比例较小数进行分配,

南京金体期末投资份额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合计
                    投资单位名称
                                       (a)           (b)           (c=a+b)
                      大烨智能       1,500.00              253.23        1,753.23
                      苏州国宇       7,500.00            1,476.29        8,976.29
                      合   计        9,000.00            1,729.52       10,729.52

    截至 2022 年末,大烨智能和苏州国宇对南京金体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合计 10,729.52

万元。

    (2)泰州金丽、嘉兴金物

    嘉兴金物成立于 2022 年 9 月,2022 年末对外投资单位一家,系泰州金丽,持有泰州

金丽 17.46%基金份额。

    1)具体评估方法

                                                  38
    公司聘请了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2022 年末大烨智能持有的泰州金丽

10.58%基金份额价值、苏州国宇持有的嘉兴金物 8%基金份额价值,并出具华辰评字

(2023)第 0165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涉及的两个被投资主体均为合伙企业,从事创投业务,其中苏州国宇通过嘉

兴金物投资泰州金丽,大烨智能直接投资泰州金丽,并由泰州金丽通过苏州晶焠间接投资

青海丽豪;上述涉及主体除青海丽豪外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投资项目。由于无法取得被投资

主体除其他权益投资以外的其他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考虑被投资主体除其他权益投资以外

的其他资产负债金额较小,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计算被投资主体全部权益价值时,对所涉及

的除其他权益投资以外的其他资产负债按报表金额列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底层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为苏州晶焠对青海丽豪的投资,投资比例为 6.4647%。

    嘉兴金物持有泰州金丽 17.46%基金份额、大烨智能持有泰州金丽 10.58%基金份额,

泰州金丽持有苏州晶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88%基金份额、苏州晶焠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6.4647%股权。

    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扩张阶段,融资活动比较频繁,且个别融资案

例可通过最新融资协议获取融资数据,被投资单位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完成最近一次融资

(B 轮融资),根据融资协议,天津旭润景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家本轮

增资以每股单价为 40.60264 元认购本轮增资股份,融资规模 135,680.00 万元。A 轮融资

每股单价为 5.92 元,B 轮融资单价较 A 轮增幅 585.50%,B 轮融资投后估值约 162.52 亿

元。该融资协议所有股东均已签署完毕。

    根据中国证券协会 2018 年月 7 日发布的中证协发〔2018〕216 号《关于发布《证券

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等三项指引的通知》中《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第三章,

非上市公司估值的方法,第九条(最近融资价格法的适用情形)” 最近融资价格法是以企

业最近一期融资价格为基础评估公允价值的方法。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评估非上市公司股

权公允价值时,需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如果待评估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本身是在近期取得,

且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其投资成本可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

计。如果被投资单位近期进行过新一轮融资的,可以最近融资价格作为非上市公司股权估

值。

    通过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最近融资资料分析,本轮融资不存在如下情况:

    ① 新投资与已有投资附带的权利或义务不同;

    ② 新投资带来不成比例的稀释;
                                       39
       ③新投资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例如强迫交易、“救援措施”、员工激励或显

 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等;

       ④ 新投资融资金额过低,或发行对象有限,发行价格不足以代表市场公允价格;

       ⑤近期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环境及企业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⑥企业自身发生影响其公允价值的重大事件,例如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企业发生欺诈

 或诉讼事件、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动、企业突破技术性壁垒等。

       综上,本次评估基准日距最近融资日间隔较近,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运营情况等未发

 生较大变化,最近融资价格可以作为底层被投资单位股权资产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2) 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合计
投资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a)          (b)          (c=a+b)
               泰州金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大烨智能                                              1,000.00           4,369.06        5,369.06
               (有限合伙)10.58%基金份额
               嘉兴金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苏州国宇                                                400.00             313.38         713.38
               伙)8%基金份额
  合   计                                               1,400.00           4,682.44        6,082.44

       截至 2022 年末,大烨智能对泰州金丽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 5,369.06 万元,苏州国宇

 对嘉兴金物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 713.38 万元。

       (3)南京交控

       南京交控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苏州国宇持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持有 6.67%

 基金份额,苏州国宇已实缴 6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末,南京交控成立时间较短,且尚未投资项目,故苏州国宇对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按成本法计量。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合计
                   投资单位名称
                                    (a)          (b)             (c=a+b)
                      苏州国宇      600.00          -                     600.00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对南京交控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 600.00 万元

       2、核查程序

       (1)获取大烨智能和苏州国宇的所有基金投资协议;

       (2)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

 估事务所的评估工作,并就基金份额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

 达成一致意见;

       3、核查意见
                                               40
   经核查,我们认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下所涉项目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的确认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操纵相关投资份额的公允价值不当调节利

润的情况。



   问题五、年报披露,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报告期内存在未按承诺履行应收账款补足

义务情况;直至年报披露前苏州国宇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才满足承诺约定。请你公司:

   (3)说明苏州国宇报告期末涉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款回款规模与比例,报告期后涉

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款回款规模、比例与回款客户,回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回款是

否来源于第三方,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回款来规避应收账款补足义务的

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事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 具体情况

         苏州国宇涉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2,337.59 万元,回款规模和回款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4 月     合   计
                        回款规模    8,208.46            7,530.16   15,738.61
                        回款比例      36.75%              33.71%     70.46%

         报告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4 月      回款是否来源于第三方
                   电汇回款                    7,477.03             否
                   票据回款                      50.00              否
                   与应付抵账(注)               3.13              否

         注:苏州龙骏线缆有限公司应收货款与应付材料款抵账 3.13 万元。

         截至 2022 年末,涉及承诺部分应收账款余额 14,129.13 万元,根据苏州国宇客

   户订单的结算账期,从交货到完成结算手续回款周期一般在六至九个月左右,2022 年

   末应收账款涉及承诺部分回款进度不符合约定。2022 年 3 月起,上海经济环境变化严

   重,江苏地区亦是重灾区之一,是造成上述应收账款回款不利的主要原因。2023 年 1

                                                 41
    季度苏州国宇加紧了与客户的沟通及结算。

    2、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苏州国宇涉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2)获取期后回款银行单据、票据及抵账协议,检查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

    (3)访谈报告期后涉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款主要回款客户, 其回款占期后整体回款

比例为 86.64%,了解结算方式、回款规模及回款途径等。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至 2023 年 4 月末,苏州国宇报告期后涉及承诺部分的应收账

款已回款 15,738.61 万元,回款比例 70.46%,回款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不存在回款来

源于第三方,不存在通过虚增回款来规避应收账款补足义务的情形。



    问题六、年报披露,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为 2.88 亿元,较期初有所下降,账龄

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 50%;其他应收款为 0.38 亿元,较期初增加 258.53%。请你

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欠款方的还

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计

提比例是否充分、谨慎。

    (2)说明其他应收款中与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往来款的产生背景,相关

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期限与回收安排,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是否考虑相关诉讼纠纷的审理

进展和对方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结合前述说

明该笔往来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谨慎。

    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和结算周期等因素,说明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欠款方的还

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计

提比例是否充分、谨慎。

    1、具体情况
                                       42
    (1)除苏州国宇外其他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    比        账面余额        占       比
                一年以内    11,128.77   82.29%            9,197.86      76.88%
                一至二年    1,382.89    10.23%            1,160.68          9.70%
                二至三年      347.29        2.57%         1,119.62          9.36%
                三至四年      531.32        3.93%          484.03           4.05%
                四至五年      133.09        0.98%               2.36        0.01%
                 合   计   13,523.36    100.00%          11,964.55      100.00%

    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上占比 23.12%,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上占比

17.71%,较 2021 年末占比下降了 5.41%。

    (2)苏州国宇 2022 年末和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账龄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账   龄
                           账面价值     占     比       账面价值        占       比
                一年以内     3,033.77    19.81%          19,590.86          91.11%
                一至二年    10,834.90    70.73%           1,884.75          8.76%
                二至三年     1,430.58       9.34%               15.31       0.07%
                三至四年       10.93        0.07%               12.40       0.06%
                四至五年         7.44       0.05%           -                -
                 合   计    15,317.63   100.00%          21,503.31      100.00%

    苏州国宇 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上占比 8.89%,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一年

以上占比 80.19%,较 2021 年末占比上升了 71.30%。故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

高的原因系苏州国宇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导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按组合计提比例对比:
   账      龄   苏州国宇     北京双杰        北京科锐      合纵科技          中能电气     灵通股份
  1 年以内        3%          0 或 5%             5%              -                   -      -
  1-2 年          10%           10%            10%                -                   -      -
  2-3 年          30%           20%            30%                -                   -      -
  3-4 年          50%           30%            50%                -                   -      -
  4-5 年          70%           50%            80%                -                   -      -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                   -      -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北京双杰 1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计提比例 0 或 5%,7-12 月计提比例 5%;

                                             43
    注 3:合纵科技、中能电气、灵通股份未披露 2022 年末应收账款账龄计提比例。

    苏州国宇 2022 年末应收账款按账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

重大差异。

    苏州国宇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一年以上占比较大主要原因为:主要客户集中于上海苏

州地区,由于 2022 年上海苏州地区经济环境变化,国网项目实施进度延后,相应的应收

账款结算也顺延。另外部分客户因经济环境变化延迟结算,同时公司管理层更替也影响公

司应收账款催款。

    2、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明细,分析一年以

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2)对报告期后回款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其销售和回款情况;

    (3)抽查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回款单据;

    (4)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系苏州国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金额较高导致,主要欠款方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的

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谨慎。



    (二)说明其他应收款中与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往来款的产生背景,相关

款项是否有明确的回收期限与回收安排,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是否考虑相关诉讼纠纷的审理

进展和对方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结合前述说

明该笔往来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谨慎。

    1、具体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大烨新能源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明昭”)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大烨新能源以实际实现债权总

额的 95%受让南京明昭对债务人铧景锆孚持有的债权,合计金额 3,249.47 万元,其中借

款本金 2,200.00 万元、违约金 912.00 万元、借款利息 137.47 万元,大烨新能源实际支付

南京明昭 3,087 万元,取得对铧景锆孚的债权。公司按账龄对其计提了坏账准备 92.61 万

元。
                                        44
    大烨智能及全资子公司大烨新能源已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2)苏 0115 民初 14867 号,原告

铧景锆孚主张上市公司及大烨新能源按照《协议书》向铧景锆孚支付已届付款期限的款项

10,380 万元。2022 年 11 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南京海事法院,2023

年 2 月,南京海事法院受理并出具(2023)苏 72 民初 273 号《应诉通知书》,该案件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进行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庭审终结。相关款项将根据法

院判决结果进行抵消或收回。

    未抵消上述债权前大烨新能源应付铧景锆孚船舶交易对价 10,380 万元,大于大烨新能

源债权转让后持有的对铧景锆孚的债权,同时南京明昭承诺,待大烨新能源对铧景锆孚的

债权债务相抵消后,若抵消后仍有债权存在,将由南京明昭退还给大烨新能源。不存在无

法收回的重大风险。

    2、核查程序

    (1)获取南京明昭与铧景锆孚借款协议以及资金往来明细;

    (2)获取大烨新能源与南京明昭《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董事会协议;

    (3)复核南京明昭对铧景锆孚债权计算过程。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其他应收款中与铧景锆孚往来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该

笔往来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谨慎。



    问题七、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财务费用为 7,597.17 万元,同比增长 2,563.80%,

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大幅增加。请你公司:

    (1)结合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

合理性。

    (2)说明汇兑损失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以及报告期内相关汇率变动趋势、外币结

算规模与公司汇兑损失之间的匹配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事项(1)和(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

合理性。
                                        45
       1、具体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息支出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金融机构借款                      795.30
                                   长期应付款                       2,417.60
                                   租赁负债                            0.37
                                   内部单位借款利息支出进
                                                                      26.81
                                   项税不予抵扣
                                              小   计               3,240.07

                                   减:苏州国宇财政贴息               12.40
                                              合   计               3,227.67

       (1)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科目名称   本期累计借款本金       期末借款本金         借款利率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         短期借款          30,490.00            21,490.00    3.70%-4.30%                       543.13
       2         长期借款          18,911.50        18,332.48        3.90%-6.48%                       252.17

            合   计                49,401.50            39,822.48                                      795.30

       (2)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前)利息支出

       2022 年 3 月,根据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烨新

能源购买天津铧景零壹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景零壹”)、天津铧景零贰船舶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景零贰”)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即船舶资产锦华

01、锦华 02 的所有权和剩余待支付款项。

       交易各方以原合同价款为参考,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的总价款为

人民币 8.54 亿元,其中:为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承担未支付款项人民币 5.62 亿元,根据

交易合同安排,大烨新能源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向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支付后续款项

5.62 亿元。海龙十号和海龙十一号结算货币为美元,实际支付人民金额需根据结算时点汇

率进行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汇兑损益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长期应付款
                              (a)       (b)              (c)               (d)       (e=a+b+c-d)
    应付金额                   -         58,488.30              5,070.50       5,696.77            57,862.03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183.63                403.21       2,417.60             8,169.24
    期末余额                   -         48,304.67              4,667.29       3,279.18            49,692.79

       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期减少 2,417.60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46
    (3)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租赁负债       期 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租赁付款额          21.00            45.60      43.80   22.80
                       未确认融资费用          0.08          0.36       0.37    0.07
                       期末余额            20.92            45.24      43.43   22.73

    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期减少 0.37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 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借款明细表,核对借款本金、借款利率、起始日和到期日等信息;

    (2)获取船舶资产购买协议以及实际利率法计算过程;

    (3)复核金融机构回函情况,核查是否与账面信息一致;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的系金融机构借款增加以及购买船舶

长期应付款增加,增加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汇兑损失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以及报告期内相关汇率变动趋势、外币结

算规模与公司汇兑损失之间的匹配性。

    1、具体情况

    汇兑损失为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和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按照

2.44 万美元/天/船按季度分别向海龙十号和海龙十一号支付船舶购买款导致的期末汇率折

算差异。

    长期应付款对应付款总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金(美元)        初始确认汇率       折算汇率   汇兑损失(人民币)
       2022 年末本金                7,004.96               6.3509     6.9646             4,298.94
       2022 年 10 月支付              326.97               6.3509     7.1103               248.30
       2022 年 7 月支付               347.89               6.3509     6.6960               120.05
            合 计                                                                        4,667.29

    初始确认汇率为 2022 年 4 月初汇率,4 月后美元汇率升幅较大,导致期末汇兑损失较

大。

    2、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和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

汇兑损失计算明细表;;
                                                      47
      (2)获取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数据,分析汇率走势。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相关汇率变动趋势、外币结算规模与公司汇兑损失之间

 具有匹配性。



      问题八、年报披露,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为 2.69 亿元,较期初增加超过

 100%,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款大幅增加。请你公司说明应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构成、

 主要供应商信息、结算安排等情况,以及说明报告期内大幅增加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

 业务经营活动的匹配性,供应商与你公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应付款项的形成是否具有真

 实的交易背景。

      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具体情况

      应付工程、设备款期末余额 17,482.64 万元,期初余额 1,183.36 万元,期末较期初增

 加了 16,299.28 万元,主要系船舶公司应付款项增加。船舶公司主要应付款工程、设备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铧景零壹                              5,293.77
                         铧景零贰                              5,116.78
                         西伯瀚(上海)海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3,553.10
                         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2,711.95
                                       合   计                16,675.59

      (1)铧景零壹、铧景零贰

           铧景零壹、铧景零贰系铧景锆孚全资子公司,系公司曾参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其

      应付款项主要为应付铧景锆孚船舶交易对价 10,380 万元。截至目前,大烨新能源与铧

      景锆孚就此应付款项正在诉讼中,公司将根据诉讼判决结果进行相应款项支付。

           铧景零壹、铧景零贰背景情况调查如下:

           1)铧景零壹
企业名称                    天津铧景零壹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8
法定代表人                   杨多英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注册地址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010 号)
成立日期                     2020-7-17
                             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
                             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登记机关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股东情况                     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杨多英;监事:韦汉超

             2)铧景零贰
企业名称                     天津铧景零贰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多英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注册地址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009 号)
成立日期                     2020-7-17
                             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
                             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登记机关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股东情况                     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杨多英;监事:韦汉超

      (2)西伯瀚

      大烨新能源与西伯瀚分别签署了锦华 01、锦华 02 船 660 吨全回转起重机的采购合同,

 购买 660 吨全回转起重机 2 台,总价人民币 10,6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末,2 台 660 吨全回转起重机已全部到货,累计收到发票 6,585 万元,

 并全额支付,期末将未到票不含税金额 3,553.10 万元暂估入账,期末应付西伯瀚工程款即

 暂估金额 3,553.10 万元。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与西伯瀚款项已全部结清。

      西伯瀚背景调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西伯瀚(上海)海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谭晓东

                                               49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218 弄 12 号 4 层

成立日期                     2014-2-18
                             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
                             开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服务;运
经营范围                     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
                             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主要股东:上海证之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29.2525%;泰州市盛鑫创业投
股东情况                     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792%;萧县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5.2467%
                             董事长:郑学州;总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谭晓东;董事:丁佳伟、胡欣、
备案信息
                             金军;监事:兰公英

      (3)浙江友联

      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甲方)和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舶有限公司(甲方)

 分别与海龙十号(乙方)、海龙十一号(乙方)以及浙江友联(丙方)三方签订了船舶平台

 的吊机改造工程合同。浙江友联系海龙十号和海龙十一号指定的改造施工方。两台吊机改

 造合同总价人民币 13,620 万元。

      截至 2022 年末,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已收到浙江友联前三期改造款发票

 并支付完毕,合计人民币 5,107.50 万元,期末无应付浙江友联款项。天津大烨锦华零贰船

 舶有限公司已收到浙江友联前两期改造款发票并支付完毕,合计人民币 2,043 万元,由于

 第三期改造款发票人民币 3,064.50 万元到票滞后,于 2023 年 1 月收到,并于 1 月支付完

 毕,故船舶零贰于 2022 年末暂估第三期改造款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2,711.95 万元,期末应

 付浙江友联即暂估金额 2,711.95 万元。

      浙江友联背景调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熊登攀

注册资本                     13,466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岛扎村潮头门岙

成立日期                     2007-05-30
                             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修理、改装、翻新、拆除、销售及提供相
                             关服务;海洋平台上部模块加工制造;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陆用、
                             船用金属结构件及船舶配件的生产销售;船舶及海洋工程修造代理;为船舶
经营范围
                             提供码头设施和货物装卸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海上安全
                             救生设备;从事港区拖轮拖带业务;仓储业务(不含危化品)。(涉及国家
                             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50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1.2312%;友联船厂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
                             19.0554%;川崎汽船株式会社 9.7134%
                             董事长:吴四川;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Kiyotaka Aya、林昌森、黄
备案信息
                             晋;监事:苏瑜

      2、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 2021 末和 2022 年末应付工程、设备款账龄分析表;

      (2)获取 2022 年末应付工程、设备款余额较大的供应商相关采购合同;

      (3)获取上述供应商应付账款明细账,核实余额构成明细。

      3、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应付工程、设备款大幅增加系船舶公司的必要支出,具

 有真实性,与 业务经营活动的匹配,应付款 项的形成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




                                               51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衡专字(2023) 01272 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中国南京




        2023 年 6 月 6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