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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
午 14:30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
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陈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 280,852,5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343,3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7.122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
表公司股份 131,976,2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991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公司股份 367,10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130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 人,
代表股份 489,7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4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62,45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633%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8,82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3.060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6.9392%,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43,75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492%,
反对 1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5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90,12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59.2423%,反对 199,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40.757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32,162,45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633%,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8,82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3.060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6.9392%,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2,155,4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80%,
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4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1,8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6306%,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8.3694%,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32,138,2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450%,
反对 205,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55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84,6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58.1185%,反对 205,1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41.8815%,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2,156,9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92%,
反对 186,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4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3,3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9369%,反对 186,4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8.063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2,162,45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633%,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8,82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3.060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6.9392%,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56,9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92%,
反对 186,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40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3,3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9369%,反对 186,4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8.063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132,155,4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80%
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4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1,8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6306%,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8.3694%,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55,4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80%
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4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1,8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6306%,反对 187,9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8.3694%,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55,4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580%
反对 184,5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394%,弃权 3,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301,8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61.6306%,反对 184,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37.6751%,弃权 3,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
的 0.694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084,5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044%
反对 258,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95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30,9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47.1531%,反对 258,8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52.8469%,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17,0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290%,
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71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63,4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53.7895%,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46.2105%,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17,0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290%,
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71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63,4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53.7895%,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46.2105%,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32,117,0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99.8290%,
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171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63,420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股数的 53.7895%,反对 226,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股数的 46.2105%,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 12、13、14 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至 11 及议案 15 均为普通决议议
案,均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赵奕翔律师、刘佳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
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