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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 当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280,852,507 股 扣 除 回 购 账 户 1,251,800 股 后 的
279,600,7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
共计 181,740,459.5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
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181,740,459.55/280,852,507*10=6.471028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647102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 当日 的公 司总 股本 280,852,507 股扣 除回 购账 户 1,251,800 股 后的
279,600,7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
共计 181,740,459.5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派方案当日的
公司总股本 280,852,507 股扣除回购账户 1,251,800 股后的 279,600,70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0 元(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8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51,8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66           吴晓宁
          2            01*****024            叶露

          3            07*****104      HAN WU(吴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181,740,459.55/280,852,507*10=6.471028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6471028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陈钰 张伟娜
    咨询电话:010-67860832
    传真电话:010-67680291
    咨询邮箱:info@jones-corp.com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