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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照创业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
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
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北京
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
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
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发行方案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价格
客观、公允,方案切实可行,决策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
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
目标,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
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
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丽           张慕仁          程文龙



                                                      2023 年 6 月 28 日